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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各参保企业:
按照省社保中心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4月底我省企业养老保险将实行全国统筹。为确保我市参保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实现信息数据与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无误对接,请各参保单位对本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和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按照如下要求,于3月15日前通过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后相关业务办理。
一、参保单位及职工存在基础信息错误的
参保单位需对本单位及职工的基础信息进行逐项审核,对错误或不完整信息通过一体化平台提请信息修改。核实修改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参保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
二、参保职工存在河北省内重复参保信息的
参保单位务必对本单位职工逐人进行信息核实,核实职工是否在省内其他地区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
对存在重复参保的(即在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存在多个养老保险账户的),或接到社保中心电话、短信告知存在重复参保情况的,且确认被归并账户无误的,应通过一体化平台提请多重保险关系归并业务。
被归并账户存在未计息、有欠费、参保状态错误等情况的,应先联系对方社保机构处理。由参保单位协助本单位暂停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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