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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辅导】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了销售退回,应该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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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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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9 00: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儋州税务
标题: 【实务辅导】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了销售退回,应该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czNDI4NQ==&mid=2247491530&idx=5&sn=d39553612f32e1ddc9566d13f941d1ac&chksm=fe6c25a8c91bacbe58304555d99d68dcaf78f9929e1a1072c23689a433d29059b8b72f0abb7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8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27 18:07 编辑

我公司是海南省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月25日向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开具了一张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且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3月3日发生了销售退回,应该如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你公司2月25日开具专用发票后,在3月3日发生了销货退回,由于跨月已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可以按以下步骤按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1)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2)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开票软件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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