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2016年,原黑龙江省国税局、黑龙江省地税局联合发布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4号),对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事宜做出了规定。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新规定,编制了新版财务会计报表样式,要求2020年启用。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的法律依据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各类财务会计报表的适用范围;二是明确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种类、样式;三是明确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四、关于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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