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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回望2021:奋进新征程的中国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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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14 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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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回望2021:奋进新征程的中国税收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14 15:2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69972&idx=1&sn=0315b699eb1f2841b52407e4637bcceb&chksm=83b01815b4c79103e09751a0e8112b8a29f7c7fb1461990934ba13a2bfb9b35c10dc49e2210d#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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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年,你会记住什么?
是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盛世礼赞;
是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昂扬斗志;
是应对百年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以韧克艰;
是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蹄疾步稳;
……
这一年,熠熠生辉;这一年,温情脉脉。
击鼓催征再扬帆,这一年,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的中国税收开启了新征程。
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国税务系统如火如荼地开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描绘的美好蓝图渐次铺开;
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成效显现,市场主体活力增加;
税收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持续提升;
抓好党务引领新发展、干好税务开拓新局面、带好队伍展现新气象;
……
学习党史守初心 汲取力量再出发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百年恰是风华正茂。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展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2021年7月12日至15日,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在京举办。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全国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不断将百年党史中汲取的丰厚营养转化为思想上的伟力、政治上的定力、行动上的动力,以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强大的精神指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政治引领,在锤炼党性上力行。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政治引领,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多次动员、系列部署,到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督导指导;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推进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掀起高潮……税务总局党委始终以“述往思来,向史而新”的使命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税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各级税务局党委按照税务总局党委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笃信笃行,进一步深刻感悟党开创的历史伟绩和经验、肩负的历史重任和担当,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更加坚定地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更加主动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多更大的税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人民至上,在为民服务上力行。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税务系统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和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效载体,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逐项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期盼,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取得了“集成创新更省时,智能问办更省力,部门协作更省事,税费优惠更省钱,引导服务更省心”的积极效果,切切实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满足感、获得感、体验感显著提升。
守正创新,在推动发展上力行。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持守正创新,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立意新颖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种子”在全体税务干部心中茁壮成长。举办全国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情怀和本领;走进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中国税务进央企学党史学模范办实事”系列活动,激励税务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举办“永远跟党走”——税务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知识竞赛,生动展现税务干部爱党兴税、敢于拼搏、团结协作、愈战愈勇的良好精神风貌;发行2021年版中国印花税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编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理论与实践(1921-2021)》一书,举办中国共产党百年税收发展理论研讨会,进一步凝聚知史爱党爱国、赓续红色精神的强大力量;出版《中国税务》杂志专刊,以百余张图片展现建党100年来税收事业发展的壮阔历程。此外,各级税务部门通过组织参观纪念馆博物馆、传唱革命歌曲等形式引导税务干部深刻感悟党的精神谱系,不断筑牢信仰之基、担起兴税之责,淬炼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养。
落实《意见》重实效 征管改革再深化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以下简称“四精”),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既是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又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
央视新闻联播报道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上下同欲,落实《意见》见行见效。
《意见》发布后,税务总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意见》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出一系列改革所需、群众所盼的创新举措。从制定分6个阶段有序推进改革的工作方案到将重点任务具体细化为100项改革任务、247个步骤措施、770多个工作节点,从选定“4+8”个地区分别开展“四精”的综合和专项试点到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全部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一个个设想逐项落地,一张张蓝图详细绘就,系统内外凝聚成条块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加快《意见》落地生根。
数据赋能,智慧税务提档升级。
《意见》发布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向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迈进。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动“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挖掘税收大数据的“金山银库”,全面提升税收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水平;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业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办税缴费方式发生革命性转变;探索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打造“一站式”智慧办税新格局……一项项“硬核”改革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全新的便利化体验。
聚焦“四精”,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意见》发布后,各级税务机关聚焦“四精”要求,持续推出亮点举措,全面深化税收征管体系现代化建设。通过统筹推进税务执法制度“废、改、立”、编制发布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举措,使精确执法更有度;通过精简申报表单、填报数据,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费“网上办”“掌上办”覆盖面等举措,使精细服务更有效;通过持续优化动态“信用+风险”算法和模型,大幅降低办税成本,精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等举措,使精准监管更有力;通过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立首个“全国警税合成作战示范基地”等举措,使精诚共治更有为……一系列形式多样、务实高效的执法服务监管新举措,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减税降费增活力 惠企利民见成效
2021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实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巩固拓展了减税降费成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
以减税降费成效,推动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税务总局将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作为税费政策的重点之一,取得积极进展。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对煤电和供热企业实行“减、退、缓”税措施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工业经济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干部走进巴彦淖尔市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辅导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以减税降费成效,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力度不断加码,政策效应逐步显现。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措施外,继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的政策,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原先优惠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助力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渡难关、增后劲、保就业。
以减税降费成效,激发科技创新发展活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特别是企业可以提前享受为国聚财职能持续增强。面对复杂严峻的收入形势,2021年税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圆满完成预算目标,为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深度拓展。随着税收征管制度优化,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务部门坚决树牢“税费背重”理念,稳妥有序划转各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政策效应超出预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激发创新活力、增进发展动力、增强发展定力。
以减税降费成效,支持国家战略行稳致远。
税务总局致力于在发挥好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方面开创新局面,不断提升税收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的积极作用。2020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文,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至2030年12月31日。同时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比例由70%降至60%,并修订完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实行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政策,促进我国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格局优化融合,提升西部企业竞争能力,推动西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组织收入尽职责 改革发展有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面对这一局面,2021年,全国税务系统打牢组织收入主业,扎实稳妥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目标,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既把该收的税费依法依规收上来,又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国聚财职能持续增强。
面对复杂严峻的收入形势,2021年税务部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圆满完成预算目标,为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利用税收大数据分析,挖掘丰富的税收数据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深度拓展。
随着税收征管制度优化,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税务部门坚决树牢“税费背重”理念,稳妥有序划转各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同时,优化社保缴费流程及渠道,持续推进社保缴费便利化、信息化改革,助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税收大数据分析更精准有力。
税收大数据及时性强、覆盖面广、准确性高,有利于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2021年,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收分析,利用税收大数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和宏观决策,辅助各级政府精准施策。同时,挖掘风险特征,构建跨行业、多税种、全链条风险分析模型,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税收风险分析,防范化解税收风险。
税制改革稳推进 谋篇布局新征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税制改革作为“重头戏”,持续推进,落地有声。
谋篇布局,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十四五”,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时期。税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作出战略部署,提出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推进扩大综合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聚焦支持稳定制造业、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规范完善税收优惠;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系统设计,谋定而动,现代税收制度进入新阶段,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框架内层层深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发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作出战略部署。
税收法定,保障改革依法有据。
税制改革,法治先行。2021年,税收法定加快落实: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出台,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制定了法律;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正式施行,全国31个省(区、市)按照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减免优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具体范围……从税收暂行条例到税收立法,再到落地实施,税收法治进入“快车道”,为现代税收制度改革保驾护航,促进税制改革规范、平稳、顺利开展。
调节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实现。
2021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提出,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财政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税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推动共同富裕作用日益凸显。
“放管服”改革惠民生 优化环境促发展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2021年,税务部门直面市场主体需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2021年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王军局长作典型发言时表示,税务部门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尽责担当,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
优服务、增便利,惠民春风四季吹。
一年来,税务总局启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便民惠民的具体措施;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出“惠苗政策进万家”“助苗服务优体验”“护苗成长促发展”3大类主题活动12项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行动措施;全国各级税务部门问计问需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活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建立起长三角“16+10”税收支持体系,统一京津冀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营造区域内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通过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首违不罚”清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等一系列服务举措,税务部门有效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使纳税服务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
浙江省税务干部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奖守信、惩失信,税法遵从度更高。
一年来,纳税信用建设取得新进展。守信方面,2021年11月公布的《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进一步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守信企业在税收管理、出口退税、融资授信等领域可享受更多的优先和便利,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也让诚信经营的企业和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失信方面,税务总局就《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旨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和依法纳税意识。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进A级企业数量占比较去年提高2.4个百分点,依法公布“黑名单”案件信息2.5万余件,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严执法、强震慑,重拳出击护航经济。
一年来,税务总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偷逃税案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税收监管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以下简称“三假”)专项行动圆满收官,共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44万户,挽回税收损失909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3459人,5841名犯罪嫌疑人慑于高压态势主动投案自首。在此基础上,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工作机制,六部门联合推进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持续打击转变,进一步凸显税收执法震慑作用。
抓落实、勇探索,税收营商环境更优。
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 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税务系统动员部署会,要求试点城市税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建立工作台账,对标对表,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任务落实见效。
三十载、税宣路,春风化雨润心田。
2021年4月是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经过30年坚持不懈地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已深深扎根于广大纳税人心中。这一年,税收走进课堂,税务总局与教育部联合开展第三届全国青少年税法大课堂活动,全国统编《税收学》教材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中国税务出版社联合出版发行;税收走进北京第28届大学生电影节,“中国税收”首次作为独立单元登上舞台,推动税收文化宣传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普法效益。
“国之大者”铭于心 服务大局勇担当
在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向更高水平迈进中,持续发挥“催化剂”作用;在全球税收治理舞台上,闪耀大国税务风采;在多地散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筑起坚不可破的“蓝色”防线;在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尽显担当……2021年,中国税务人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国之大者”、保障“国之大者”,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留下了一串串闪亮的足迹。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担当作为。
2021年,税务部门积极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战略向更高水平迈进。在京津冀,《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发布,统一了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表等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在裁量标准上实现“一把尺”;在长三角,各地税务部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征管一体化、办税便利化举措,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在海南,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序出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2021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年。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点帮扶、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消费帮扶、加强人才培养、健全长效机制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9月15日,2021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
在参与全球税收治理中发声出彩。
2021年,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迎来关键节点。这一年里,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第50届亚洲—大洋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第十四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相继召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数字时代的税收挑战,中国税务部门在全球税收治理舞台上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提供中国方案、展示大国税务风采,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税务力量。2021年10月,《关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的声明》通过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审议,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首选解决方案,开启全球税收治理新篇章。
在筑牢防疫防汛安全线上冲锋在前。
2021年,面对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地散发的严峻形势,税务部门不仅从严从紧从实抓好自身疫情防控,还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形成一道抗击疫情的“蓝色”防线。2021年的考验,除了疫情,还有汛情。在河南,面对7月以来肆虐中原大地的特大暴雨,当地税务部门冲到抢险救灾第一线,一句“老乡,别慌”暖人心;在浙江,第6号台风“烟花”登陆,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3级,税务部门凝聚“浙税力量”,“逆风”驰援一线,筑堤拦坝、防汛抗台,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疫情、汛情考验中展现税务担当。
在推动高水平开放中积极助力。
2021年,税务部门立足税收工作实际,在推动我国高水平开放中积极贡献税务力量。9月2日,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开幕。当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应税收优惠政策;11月5 日至10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精细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努力打造税务进博服务品牌;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京冀两地税务部门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推出“绿色通道”“咨询专线”“预约服务”“双语办税”等服务举措,为办好北京冬奥会注入强劲税收力量。
纵合横通强党建 从严治党铸铁军
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只有切实做好党建工作,才能更好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2021年2月23日,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
2021年,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为税收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纵合横通强党建提质增效。
一年来,税务总局党委切实加强党的建设,通过采取党建工作引领、思想工作聚力、严明纪律笃行等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税收各项工作。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丰富完善税务系统“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若干措施》,深化拓展以“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为主要内容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提出20项措施,持续推动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上线运行全国税务系统党建云平台,为“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落实落地提供有效信息支撑,构建了“明责、履责、醒责、督责、评责”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有效推进了党建工作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实行税务总局主抓省局、延伸带市局,省局主抓市局、延伸带县局,市局主抓县局、延伸带税务分局(所),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通过健全条块协同、内部配合等机制,实现党建工作高效运转、党建责任一体扛牢……一系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党建举措,不断提质增效,开创“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新局面。
2021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会见来京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的税务系统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并合影留念。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一年来,税务总局党委始终绷紧全面从严治党这根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注重抓严管、抓延伸、抓经常、抓长效、抓在早、抓细小,不断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2021年初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提出构建“政治建设一体深化、两个责任一体发力、综合监督一体集成、党建业务一体融合、约束激励一体抓实、组织体系一体贯通”的“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为新发展阶段税务系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行动指南。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修订印发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1+7”、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制度文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督之网,压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税务总局党委分3 轮派出13个巡视组,对11个省级税务局、5个副省级城市税务局、5个特派办和税务干部学院等22个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提前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届期巡视全覆盖任务,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一系列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税务党建工作举措,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人心。
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一年来,税务部门通过选树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等学习典型,凝聚起坚守初心使命的奋进力量。6月,全国税务系统4名个人和3个集体获得全国“两优一先”表彰。7月,税务总局表彰了全国税务系统“百佳县税务局长(书记)”和“百佳税务所长(书记)”,举行了“担当作为你最美”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典型宣讲活动,讲述税务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先进模范集体的感人事迹,线上线下收听收看人数超300万人次。“七一”刚过,中央宣传部专门举办税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中外记者见面会,有力提升了税收工作影响力和税务队伍整体形象。11月,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面向税务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最美税务人”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严管善待带队伍 兴税强国写新篇
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更是综合国力的核心竞争力。2021年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时隔11年后,党中央召开的又一次人才工作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做重要讲话,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指明了方向。
税务总局党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必须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乘势而上,担当作为,着力构建税务系统人才建设新体系,开创人才兴税新局面,为引领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更强劲的支撑、更坚实的保障。
2021年10月第七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预录取学员集中培训期间举行升国旗仪式。
坚持“选育管用”一体推进。
始终坚持政治标准选人才、坚持一线“摔打”育人才、坚持从严要求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才,出台了“1个规划抓总、6类制度布局、30项办法细则落地”的统筹推进“人才工程育俊杰”制度机制体系,促进税务人才队伍能力和素质的双提升。
发挥税务领军的“头雁效应”。
2021年10月25日,第七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预录取学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集结,新一批领军人才开启淬炼之路。自《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实施以来,一批又一批经过“优选、精育、严管、善用”的税务领军人才在税收改革发展的大潮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先后有372人次直接参与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191人次直接参与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改革、发票电子化改革等重大攻坚任务,2093人次参加了税务总局专项工作,充分发挥了“敢担当、善引领、贵恒进”的重要作用。
央视新闻联播报道2021年“最美税务人”学习宣传活动启动。
搭建税务人才“金字塔”。
一年来,税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构建税务系统“1115”人才阶梯,以税收战略人才、税务领军人才、专业骨干和岗位能手为主体,以外派人才、青年才俊、专业人才库人才为支撑的“人才工程育俊杰”体系逐渐成型,税务系统人才“金字塔”格局基本形成。
打造学习兴税工程。
学习兴税平台正式上线一年来,平台用户达70余万人,日活跃用户最高为16万人。通过平台应用与数字人事、绩效管理深度对接,通过实现优质学习资源的数字集成、共建共享等一系列举措,学习兴税平台逐步成为税务系统理论武装的新阵地、干部培训的新载体和带队治税的新抓手,有力撬动了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升级,不断促进广大税务干部从学习中增能力、长才干、添本领,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1期
作者:黄诗睿 王 槟 袁品涵 刘 珂 毕 卓 李 婧 徐荪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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