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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如何计算?举例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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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报
标题: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如何计算?举例告诉你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13 11:2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Y5NDY4MQ==&mid=2654651740&idx=1&sn=6c07185a650c54c41b19f4fe314e1e30&chksm=bd08bf2a8a7f363cd027c28d796e4dd9108cd21649ad2b385020579e6385cd8617cc59cc091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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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明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对于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下面,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说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企业选择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据此类推。
  

【例1】甲公司
?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400万元
?其中300万元是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

  
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为0,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甲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400
所得减免
300×50%=15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
400-150=250
应纳所得税额
250×25%=62.5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25%-12.5%×20%)+(250-100)×(25%-50%×20%)=4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45;
B=45×[(300×50%)÷(400-150)]=27;
A和B的孰小值=27
应纳税额
62.5-(45-27)=44.5


【例2】乙公司
?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10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20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100万元

  
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乙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1000
所得减免
100+1200×50%=70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0
应纳税所得额
1000-700-200=100
应纳所得税额
100×25%=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100×(25%-12.5%×20%)=22.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22.5
B=22.5×[(1200×50%)÷(1000-700)]=45
A和B的孰小值=22.5
应纳税额
25-(22.5-22.5)=25


  ▲在例1、例2情形下,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例3】丙公司
?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
?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50万元
?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300万元

  
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此时,丙公司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有2种处理方式,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
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部分进行调整
纳税调整后所得
500
500
所得减免
300
300+150×50%=375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
20
应纳税所得额
500-300-20=180
500-375-20=105
应纳所得税额
180×25%=45
105×25%=26.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100×(25%-12.5%×20%)+(180-100)×(25%-50%×20%)=34.5
100×(25%-12.5%×20%)+(105-100)×(25%-50%×20%)=23.2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

A=23.25
B=23.25×[(150×50%)÷(500-
375)]=13.95
A和B的孰小值=13.95
应纳税额
45-34.5=10.5
26.25-(23.25-13.95)=16.95

▲在例3情形下,企业不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只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最大优惠力度。

综上,建议纳税人在申报时关注以下两方面:

一是可以同时享受两类优惠政策时,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选择优惠力度最大的处理方式。
二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无需纳税人再手动计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佟玉兴 杜伟 (010)6193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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