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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更正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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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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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2-1-13 0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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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昆明税务服务号
标题: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更正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Y3MjAyMw==&mid=2649577458&idx=2&sn=d64bc16f6fb90deb6519a3eb29f1eb11&chksm=8843b0cabf3439dca247bc37e3f0c90efc5922f589b7c49409e1b9f404e156a017e36d9ee5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12 09:57
二维码:
-
1.功能说明
本操作指引针对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超定额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在金三后台进行统一批量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更正的业务操作。
2.操作说明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更正业务大致可分为“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更正】模块对被统一批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更正成功后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税费缴纳”三个步骤。涉及要更正的申报表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和《简易申报受理清单(适用于定期定额户)》两张报表。
3.操作步骤
步骤一: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1.使用浏览器打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即弹出登录界面。
2.选择企业业务-用户名登录(系统默认此登录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注:如果发生忘记登录密码的情形,请点击登录页面上的“忘记密码”按钮重置密码,或者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3.登录通过后需进行二次验证,点击“办税人员选择”后的框内区域,即可带出相关人员列表。
4.在人员列表中选择需登录的人员身份。
5.可通过“密码”或“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
步骤二:更正申报表
1.成功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如下路径进行申报错误更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2.选择“往期可更正的列表”,选定所属期,点击“征收项目”,展现出所属期内的申报表种类。
3.选定申报表种类后,点击“查询”,展现出可更正的申报表。点击需更正的所属期后的“更正”,弹出确认更正提示。
4.确认更正后,弹出更正操作提示。
当选择的《简易申报受理清单》存在同属期的《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时,不允许确认更正,会有如下弹窗提示,此时需选择《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
5.确定后,自动跳转至“已选择更正的列表”。如未显示选定的申报表,可点击“刷新”按钮。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需要先更正《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再更正《定期定额纳税人申报表》。
6.点击“已选择更正的列表”中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进入表单填报界面。(系统提供“修改”和“作废”两种方式对申报表进行修改,本次以选择方式为“作废”的情形为例)
7. 点击“作废”按钮并按照下图中的标记顺序作废原申报表。作废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回填报页面。此时,根据《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规则依次对各表单进行更正。
(1)点击“附列资料一”按钮进行更正附列资料一。本表由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各栏次均不包含免征增值税项目的金额。若纳税人没有扣除项目可不填。
(2)点击“减免税明细表”按钮更正减免税明细表。减免税明细表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填写。若纳税人不涉及减免可不填。
(3)点击“申报表”按钮更正主表。本表第25-27栏次不可填写,由附列资料二数据回写。
(4)点击“附列资料二”按钮更正附列资料二。本表1-2列数据根据主表自动生成,不可修改。如享受优惠政策,据实填报。
8.对需要更正的表单全部更正完毕后,点击“全申报”。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全申报成功并关闭提示框后系统会弹出下列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可自动跳转至《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也可点击取消按钮并在“已选择更正的列表”中点击《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进行更正。(本次以点击“确定”按钮的情形为例)
10.点击“修改”按钮并按下图中标记顺序打开《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并对需要修改的数据更正后进行提交。(系统提供“修改”和“作废”两种方式对申报表进行修改,本次以选择方式为“修改”的情形为例)
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2)”小于等于30万(按季)或10万(按月)时,减免性质不可修改;大于上述数据时,如享受优惠政策,据实填报。确认数据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进行全申报。
11.全申报成功后可返回至“已选择更正的列表”,查看“申报状态”。状态为“已申报(等待导入)”时可选择等待系统自动导入,也可选择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只有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才算更正成功。
12.更正后发现更正错误,需要重新更正时。
(1)如果申报状态为“已申报(等待导入)”,可再次点击申报表进入申报界面进行修改。
(2)如果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可在“当期可更正的列表”中选择“更正”,再到“已选择更正的列表”中点击申报表进入申报界面进行修改。
步骤三:缴纳税款
当申报状态为
“已申报已导入”
后,系统会生成应缴税费信息。纳税人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路径下使用系统提供的“tips三方协议缴税”、“扫码缴税(招行一网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三种方式手动缴纳税款,也可以等待电子税务局自动扣款。(自动扣款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系统会在申报表导入成功后30分钟左右自动发起扣款。)
1.tips三方协议缴税:选中待缴款信息后,点击“tips三方协议缴税”按钮,弹出税款信息,点击“提交”后确定即可。可在“扣款明细日志”中查询扣款结果。(tips三方协议缴税需签订三方协议,税款信息后的“三方协议”栏次有标识“√”)
2.扫码缴税(招行一网通):选中待缴款信息后,点击“扫码缴税”按钮,确定后跳转至“征收开票信息”,点击“扫码缴税”跳转至缴款界面,点击“查询缴税(招行一网通)”后进行缴税。
产生扫码缴税征收开票信息后不想使用“扫码缴税”,可点击“解锁”,成功后,该条征收开票信息退回至“税款缴纳列表”。
3.银行端查询缴税:选中待缴款信息后,点击“银行端查询缴税”,确定后跳转至“征收开票信息”,点击“缴税凭证打印”跳转至打印界面,打印出“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带到银行进行缴税。
产生银行端查询缴税征收开票信息后不想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可点击“解锁”,成功后,该条征收开票信息退回至“税款缴纳列表”。
4.注意事项
1.更正时只能全量更正,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2.“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可更正的最早所属期为2019年1月。
4.更正往期申报表请查看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2021年11月19日发布的《增值税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往期申报错误更正操作指引》。
来源: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点评
李威03
个体户更正申报
发表于 2022-10-11 15:43
李威03
小规模定期定额怎么更正操作
发表于 2022-10-10 10:34
李威03
您是定期定额户,系统已自动发起申报和扣款操作,为避免您重复扣款,请通过【我要查
发表于 2022-10-10 09:12
李威03
个体户定额更正流程
发表于 2022-8-29 14:25
李威03
个体户可以更正申报吗?
发表于 2022-8-11 15:17
李威03
定期定额申报错误如何改正
发表于 2022-8-4 11:26
李威03
定额税怎么修改
发表于 2022-8-4 11:18
李威03
定期定额申报怎么更正
发表于 2022-4-2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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