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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2020系列: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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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2-1-10 00: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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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税种2020系列: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09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494256&idx=1&sn=7d434f20e8af47cad2e5e367bde6a682&chksm=c09b724ef7ecfb5893e314f9bd9a9a7d0f51b42870177f272f961af984ac53de38e2262a899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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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
(第679期)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耕地占用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国家对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有四:一是征税对象的特定性;二是课征税额的一次性;三是税率确定的灵活性;四是税款使用的专项性。
一、耕地占用税发展历程
我国是人均耕地少、农业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国家。目前,我国耕地只有18.27亿亩,人均仅有1.39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长期以来,我国城乡非农业建设乱占滥用耕地的情况相当严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人多地少与土地粗放利用并存、用地结构不够合理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人与地的矛盾,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决定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为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对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新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提高了税额标准;二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三是从严规定了减免税,取消了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四是加强征管,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耕地占用税总体规模情况
从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来看,2001—2015年间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01年的35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2097亿元,这十四年间翻了59.9倍,从2015年开始至2018年呈现持续下降趋势,2019轻微提升,2020年又再次下跌且低于2012年的耕地占用税规模,为近八年来规模最低值,仅1258亿元。近20年耕地占用税规模最高的年份是2015年,达到2097亿元(见图2-1)。

2-1 200-2020年我国耕地占用税税收入规模
从2000—2020年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来看,总体呈先增后降趋势,占比始终维持在2%区间以内(见图2-2)。除2001年、2007年、2012年略有下降外,从2002年至2006年小幅度稳步上升,2007年至2014年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增长超过1个百分点,2014年达到最高点,占比1.73%;2014年后,比重又大幅度下降,趋于0.8%左右。
从2000—2020年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总体呈先增后降趋势,占比始终均在0.35%之下(见图2-2)。2000年至2014年逐步呈小幅度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0.04%逐步上升到2014年的0.32%,占比增长7倍,2014年后呈下降趋势,2014年的0.32%下降至2020年的0.12%。

图2-2 2000-2020年全国耕地占用税分别占税收收入和GDP的比重(同坐标)
为比较这两种比重之间的关系,笔者将2000—2020年我国耕地占用税收入占GDP的比重坐标定为次坐标轴(见图2-3),仅从走势即可看出,两个占比折线图的走势趋于一致,说明我国税收收入与GDP的关联度极高,变化趋势也相同。

图2-3 2000-2020年全国耕地占用税分别占税收收入和GDP的比重(不同坐标)
三、耕地占用税收入规模与地区分布情况
为方便观察,笔者以5年为间隔,研究2000年至2020年每省的耕地占用税的变化情况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情况。
1.北京
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研究北京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北京市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2010-2020年呈现下降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0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10年出现回弹,增长势头迅猛,2010-2020年出现下降趋势;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1所示)

图3-1 北京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2.天津市
天津,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综合研究天津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天津市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2010-2020年呈现下降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0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10年出现回弹,增长势头迅猛,2010-2020年直线下降;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2所示)

图3-2 天津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3.河北省
河北,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综合研究河北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河北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0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20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3所示)

图3-3 河北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4.山西省
山西,简称“晋”,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太原,位于中国华北,东与河北为邻,西与陕西相望,南与河南接壤,北与内蒙古毗连。综合研究河北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山西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0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20年呈现持续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4所示)

图3-4 山西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5.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综合研究内蒙古自治区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内蒙古自治区2000-2015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2015年达到最高峰,2015-2020年呈现下降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5年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00-2010年增长幅度较低,2010-2015年增长幅度较高,2015-2020年下降势头迅猛;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5所示)

图3-5 内蒙古自治区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6.辽宁省
辽宁省,简称“辽”,取辽河流域永远安宁之意而得其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沈阳。综合研究辽宁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辽宁省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2010-2015年呈现下降的趋势,2015-2020年呈现上升趋势但涨幅较小;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0年呈现上升趋势,其中,2000-2005年增长幅度较低,2010-2015年增长速度大幅提升,2010-2020年持续下降,其中2010-2015年下降势头迅猛;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整体趋势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趋势保持一致。(如图3-6所示)

图3-6 辽宁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7.吉林省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综合研究吉林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吉林省2000-2015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且增长的幅度逐步增大,2015-2020年呈现下降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0年呈现下降趋势,但2005-2015年增长速度大幅提升,2015-2020年持续下降,其中2010-2015年上升势头迅猛;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2000-2015年逐年上升,其中上升势头强劲的五年是2010-2015年,2015-2020年出现下降态势且降幅很大。(如图3-7所示)

图3-7 吉林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8.黑龙江省
黑龙江,简称“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地处中国东北部,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中国最北端以及陆地最东端的省级行政区。综合研究黑龙江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黑龙江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且2005-2010年间增长的幅度最大;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5年呈现下降趋势,2005-2010年增长速度大幅提升,2010-2015年出现下降,2015-2020年转而出现上升态势;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2000-2020年总体趋势是保持上升,其中上升势头强劲的五年是2005-2010年,其余年份增长幅度较为平缓。(如图3-8所示)

图3-8 黑龙江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9.上海市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综合研究上海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上海市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且2005-2010年间增长的幅度最大;2000-2015年呈现下降趋势,2015-2020年再次攀升;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5年总体趋势是保持上升,2010-2020年又出现了下降的态势,其中,2005-2010年和2010-2015年的增幅和降幅较大,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2000-2010年持续增长,2010年成为一个拐点,2010-2015年出现下跌,2015-2020年回升,但涨幅较小。(如图3-9所示)

图3-9 上海市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0.江苏省
江苏,简称“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南京,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研究江苏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江苏省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上升趋势,且2005-2010年间增长的幅度最大,2000-2015年呈现下降趋势,2015-2020年再次攀升;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0年总体趋势是保持上升,2010-2015年又出现了下降的态势,2015-2020年又再次攀升;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变化趋势整体一致。(如图3-10所示)

图3-10 江苏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1.浙江省
浙江,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研究浙江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浙江省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0年总体趋势是保持上升,2010-2020年又出现了下降的态势,但总体涨跌幅较为平稳;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变化趋势整体一致,但2000-2010年间涨幅较大。(如图3-11所示)

图3-11 浙江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2.安徽省
安徽,简称“皖”,省名取当时安庆、徽州两府首字合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合肥。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研究安徽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安徽省2000-2010年耕地占用税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0-2020年呈现下降趋势;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变化趋势与耕地占用税规模整体一致,但2010-2015年间降幅较大。(如图3-12所示)

图3-12 安徽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3.福建省
福建省,简称“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综合研究福建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福建省2000-2015年耕地占用税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15年开始降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2000-2010年总体趋势是保持上升,2010-2020年又出现了下降的态势,其中2000-2005年变化幅度较小;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变化趋势整体一致。(如图3-13所示)

图3-13 福建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4.江西省
江西,简称赣,省会南昌。江西位于中国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属于华东地区。综合研究江西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江西省2000-2015年耕地占用税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15年开始降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方面,与耕地占用税规模保持一致;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方面,2000-2015年持续上升,2015-2020年持续下降。(如图3-14所示)

图3-14 江西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5.山东省
山东省是中国华东地区的一个沿海省份,简称鲁,省会济南。综合研究山东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的发展趋势,可以看出,耕地占用税规模方面,山东省2000-2015年耕地占用税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2015年开始降低;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和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变化趋势,与耕地占用税规模变化趋势整体一致,但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比重整体变化幅度较小变化幅度最大的是耕地占用税占GDP比重变化幅度。(如图3-15所示)

图3-15 山东省2000-2020年耕地占用税(含比重)变化趋势
16.河南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22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76.38亿元,增长了143.57倍;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6.26‰增长到2020年的63.80‰,增长了8.19倍;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24‰增长到2020年的3.21‰,增长了11.38倍。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16所示)

图3-16 2000-2020年河南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17.湖北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5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6.42亿元,而后又降低到2020年的29.51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9.28‰增长到2010年的72.30‰,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55.80‰再降低到2020年的29.51‰;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43‰增长到2015年的3.84‰,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0.681‰。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特别是2010至2015年期间,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是下降的。(如图3-17所示)

图3-17 2000-2020年湖北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18.湖南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呈现逐步上升趋势,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10至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2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72.26亿元,增长了55.34倍;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11.38‰增长到2010年的72.81‰,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39.17‰再降低到2020年的35.11‰;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6‰增长到2010年的3.42‰,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2.10‰再降低到2020年的1.73‰。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特别是2010至2020年期间,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是下降的,但耕地占用税金额是增长的。(如图3-18所示)

图3-18 2000-2020年湖南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19.广东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但降低的年份略不同。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3.6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95.38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58.71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4.58‰增长到2010年的14.73‰,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12.93‰再降低到2020年的5.94‰;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4‰增长到2015年的1.28‰,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0.53‰。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19所示)

  图3-19 2000-2020年广东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0.广西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3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8.25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37.18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7.68‰增长到2015年的124.32‰再降低到2020年的33.40‰;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64‰增长到2015年的8.67‰,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68‰。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0所示)

  图3-20 2000-2020年广西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1.海南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降低后增长再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05年和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71亿元减少到2005年的0.31亿元,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12.74亿元,再降低至2020年的2.98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22.53‰减少到2005年的5.69‰,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24.77‰,再降低至2020年的5.32‰;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1.35‰减少到2005年的0.35‰,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3.41‰,再降低至2020年的0.54‰。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1所示)
  

图3-21 2000-2020年海南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2.重庆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区间不同。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59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8.8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34.79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7.98‰增长到2010年的48.76‰,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33.63‰再降低到2020年的24.32‰;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2‰增长到2015年的3.76‰,而后降低到2015年的3.04‰再降低到2020年的1.39‰。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2所示)

图3-22 2000-2020年重庆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3.四川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49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21.96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91.19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7.66‰增长到2015年的51.82‰,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30.73‰;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8‰增长到2015年的4.02‰,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88‰。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3所示)

图3-23 2000-2020年四川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4.贵州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8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0.72亿元,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146.26亿元,再后降低到2020年的28.13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10.98‰增长到2010年的27.10‰,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129.89‰再降低到2020年的25.90‰;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83‰增长到2010年的2.37‰,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13.88‰,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58‰。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4所示)

图3-24 2000-2020年贵州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5.云南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1.2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7.06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25.19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8.29‰增长到2015年的55.40‰再降低到2020年的17.34‰;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63‰增长到2015年的4.48‰,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03‰。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5所示)

图3-25 2000-2020年云南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6.西藏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呈现逐步缓慢增长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32亿元而后增长到2020年的1.48亿元,金额极小;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0‰增长到2010年的4.75‰,而后大幅度增长到2015年的14.35‰再降低到2020年的10.33‰;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增长到2015年的1.27‰,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0.78‰。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6所示)

图3-26 2000-2020年西藏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7.陕西
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93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71.55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39.28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10.99‰增长到2015年的55.45‰再降低到2020年的22.42‰;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52‰增长到2015年的4.00‰,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50‰。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 (如图3-27所示)

图3-27 2000-2020年陕西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8.甘肃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呈现先增长后降低趋势,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降低后增长再降低的趋势,降低的年份均为2005年和2020年。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3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46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4.14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6.78‰降低到2005年的4.68‰,而后增长到2015年的10.31‰再降低到2020年的7.29‰;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3‰降低到2005年的0.23‰,而后增长到2015年的0.83‰,再降低至0.46‰。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8所示)

图3-28 2000-2020年甘肃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29.青海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呈现先增长后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增长后降低再增长再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04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9.24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2.68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3.42‰增长到2005年的10.86‰,而后降低到2010年的5.40‰再增长到2015年的44.90‰,再降低至2020年的12.57‰;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15‰增长到2005年的0.54‰,而后降低到2010年的0.42‰再增长到2015年的4.59‰,再降低至2020年的0.89‰。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29所示)

图3-29 2000-2020年青海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30.宁夏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先降低后增长再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降低后增长再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11亿元降低到2005年的0.07亿元而后增长到2015年的10.93亿元,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5.97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5.97‰降低到2010年的1.89‰,而后增长到2015年的42.64‰再降低到2020年的22.62‰;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37‰降低到2005年的0.12‰,再增长到2015年的4.24‰,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1.52‰。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30所示)

图3-30 2000-2020年宁夏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31.新疆
从2000年至2020年,该省耕地占用税的变化趋势以及耕地占用税分别占该省税收收入和GDP比重的变化趋势均呈现先降低后增长再降低的趋势。耕地占用税从2000年的0.2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0.05亿元再增长至2015年的49.62亿元,而后略微降低到2020年的48.07亿元;耕地占用税占该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0.18‰降低至2005年的0.13‰,而后增长到2015年的57.58‰,再降低到2020年的52.81‰;耕地占用税占该省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0.18‰降低至2005年的0.13‰,然后增长到2015年的5.33‰,而后降低到2020年的3.48‰。从图中可以看出,三者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同增同降,但增长或降低的幅度不同。(如图3-31所示)
图3-31 2000-2020年新疆耕地占用税及其分别占该省税收和GDP的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网站。
作者:谷承锦、郭欣欣
指导教师:李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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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共收耕地占用税多少  发表于 2022-10-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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