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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王军局长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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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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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学习资料:王军局长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3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488268&idx=2&sn=d367444ad7afa4f4f44d8f2889579593&chksm=c0988b32f7ef0224e9cfcb8dd684b36c84b08a27f95ee5e68f2145b6c973765eb450b25402e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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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数据看我国市场主体蓬勃活力——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第274期)
从税收数据看我国市场主体蓬勃活力 ——在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的主旨演讲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军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邀请,在这里与大家一起研讨有关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的话题。刚才建堂书记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讲,很受启发;相信下面诸位的演讲,也一定会异彩纷呈。
按照大会安排,我从税收视角就“十三五”期间市场主体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他一再强调“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反复要求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并不断就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作出重大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培育市场主体提出明确要求,并连续对推进各级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改革措施、惠企政策的滋养下,各类市场主体破土而出、蓬勃成长,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下面,我想先用6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的数据,和大家一起分享“十三五”时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和发展壮大的情况。所谓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这是市场主体中的活跃因子,是激活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更是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一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年均超千万,创业活力有效激发。“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总计达5874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736万户,增长87.2%。“十三五”时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截至2020年末仍存续的有4752万户,存续率超八成。
第二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提升11.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每年新办的涉税市场主体中,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数量占比从2016年的26.2%提高到2020年的37.6%。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商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行业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占比从11.2%提高到16.9%。
第三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户均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6%,经营规模稳步扩大。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户均销售收入从2016年的101.4万元增长到2020年的253.3万元,年均增长25.6%,反映出“十三五”时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不断成长,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第四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成立当年有税申报率近五成,经营活力持续增强。有税申报反映市场主体不仅有实际生产经营,而且经营取得了一定成果、产生了一定效益。有税申报率越高,代表市场主体越活跃。2016—2020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成立当年的有税申报率分别为44.98%、48.07%、48.13%、48.32%和45.74%,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略有回落外,总体呈现上升态势。在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销售额由每月3万元逐步提高至每月10万元,今年再提高到每月15万元的情况下,有税申报率总体仍呈增长态势,显示出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经营活力持续增强。
第五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超过7.8万亿元,为税收增长提供了新动能。市场主体缴纳税收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生产经营的能力与活力。“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18.5万亿元,同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超过7.8万亿元,相当于“十三五”较“十二五”时期税收增量的42%,成为税收增长的重要源泉。
第六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2020年末的在岗从业人员为1.99亿人,有力支撑就业市场稳定。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是稳就业、扩就业的“主力军”。税收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2020年末在岗从业人员合计1.99亿人,既为解决新增就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又为既有就业人员转岗腾挪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中,新办涉税民营市场主体2020年末在岗从业人员1.95亿人,占比达98%。
以上六组数据反映的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多、结构优、成长快、活力强、贡献大等特征,展现了经济发展中新生力量的勃勃生机。与此同时,我们透过税收数据还可以看到,“十三五”时期全部涉税市场主体呈现出变大、变强、变优的良好态势。一是市场主体快步变大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且生产经营较为稳定的市场主体。2020年末,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1127万户,较2016年初的601万户增长87.5%,其中七成左右由小规模纳税人发展壮大而来。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户数从2016年初的16289户增加到2020年底的21272户,五年增长30.6%。二是市场主体稳步变强了。企业所得税申报显示的盈利企业户数由2016年的552.7万户增加至2020年的834.7万户,年均增长10.9%。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重点税源企业户均利润总额年均增长7.4%;净资产收益率从2016年的7%提升至2020年的9.05%;资产负债率从58.6%降至55%,表明重点税源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三是市场主体逐步变优了。这体现在企业创新活力上。五年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127万户次,累计申报研发投入7.5万亿元,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3倍和2.7倍。2016—2020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户数从10.4万户增加至27.7万户,年均增长27.8%。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主体保持了强大的韧性和活力。这既得益于一系列改革措施、惠企政策的科学精准和及时高效,也得益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倾心付出,得益于企业家队伍特别是青年创业群体的奋力开拓和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光大。在这一过程中,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相结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借此机会,我也向大家简要汇报一下税务部门的一些实践。
我们始终贯彻以“减”为主基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十三五”期间,我们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同时,减审批、减流程、减资料综合施策,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税务证明事项减少58%,涉税资料报送减少50%,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减少38%,享受税收优惠所需证照资料有95%由“备案”改为“备查”,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我们始终落实以“服”为主旋律,助力市场主体茁壮成长。连续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累计推出49类418条创新服务举措。全方位推动“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刚刚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在今年6月份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同时,联合银保监会和金融机构推进“税银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595万户次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互动”获得银行贷款2.9万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
我们始终坚持以“管”为主抓手,助力市场主体规范发展。构建“信用+风险”新型动态监管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分析监控预警,提高风险应对的精准性,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从2016年的70万户增至2020年的172万户,增长近1.5倍。对经济运行中的新业态新模式,在优化服务的同时跟进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偷逃税多发行业和领域依法严肃查处,特别是在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大力支持下,共同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8年8月到今年6月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8.8万户,挽回税款损失870.8亿元,5000余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有力推动了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建设。
作为税务局长,我的理念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决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我觉得,依法打击偷逃税者是对广大遵纪守法纳税人最有力的支持、最强力的帮助,也是对法治、公平税收营商环境最大的推动,最好的保护。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我们自知,税务部门带给市场主体的新体验和新活力只是孕育市场主体众多“活水沃土”中的“涓流片壤”。我们深知,税务部门工作中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许多方面都需要认真向其他部门学习和得到方方面面支持理解,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指导税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不断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倾力不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税务部门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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