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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六年:河南最多,甘肃近5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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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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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六年:河南最多,甘肃近58亿!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2 06:1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487258&idx=1&sn=9bd44d499b27cc9619926eac068991ec&chksm=c0989724f7ef1e322ba84f3c0def7548468026a4724c62ec34819f17d3bdc3e0ef9b6225ff9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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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1年学生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规模分析
(第194期)
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71号),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地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1739.25亿元,分配到了22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其中,河南省最多达175.72亿元,天津市最少达5.38亿元,甘肃省57.99亿元(见表1)。
表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预算分配总表
进一步我们通过查阅2016-2021年来的相关预算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近年来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规模和地区差异情况。
从转移支付资金总量来看,
六年来,总量不断增大。从2016年的1344.62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739.25亿元,增长了29.35%,总体来说平稳增长(见图1)。
图1:2016-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规模
从转移支付地区结构来看,
六年来,共有22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获得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平均为297.86亿元,但各地间的差距较大。
河南省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最大,共计833.48亿元,占比9.14%,:其次为云南省,共计674.95亿元,占比为7.4%,
天津市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最小,共计27.26亿元,占比0.3%,还有上海市、北京市获得的地方高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均不足40亿元。
甘肃省六年来共获得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309.97亿元,占比3.4%(见图2)。
图2:2016-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分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附件2:
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9.3亿元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附件1: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等要求,根据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核定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55050000001),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90元/年·人,调整为105元/年·人,初中阶段不变;同时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应地循环比例调整为小学“75%+25%×35%”、初中“80%+20%×35%”。各地要组织实施好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采购和循环使用工作,保障学生课前到书。
二、落实好学生“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财办教〔2020〕68号)要求,督促指导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要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重新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比例和非寄宿生补助比例,于6月30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同时,要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落实好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严禁虚报人数套取资金。
三、加强农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各地要合理确定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管理的具体级次和实施办法,科学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
四、实施好特岗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同等条件下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财政部、教育部在核定2022年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时,将根据2021年实际到岗教师人数据实结算,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省份核减补助经费。
在对各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给予奖补基础上,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关于“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等要求的有关省份,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支出。
五、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部署,督促指导市县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在分配补助经费时,应当结合本地区年度义务教育重点工作和本省省级财政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加大省级统筹力度,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普惠性免费政策,已出台的要分类清理规范;对于确需出台的政策,应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后执行,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备案、下达、监控等工作,在接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发文后三十日内,提出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按财政部反馈意见及时下达预算。同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 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表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教育部
2021年4月10日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8日
附件2:
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9.3亿元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来源:科教和文化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39.3亿元,同比增长2.5%,重点支持地方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一是调整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阶段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90元/年·人,调整为105元/年·人,初中阶段不变;同时将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调整为非循环使用教科书,相应调整教科书循环比例。二是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三是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对地方试点标准达到4元国家基础标准的省份给予生均3元定额奖补。四是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继续对各地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给予奖补基础上,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关于“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等要求的有关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督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督促指导地方落实好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在分配资金时,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据统计,“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经费达7495亿元,年均增长5.97%,其中,用于农村地区的资金占比一直保持在90%左右,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资金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全国每年约1.57亿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2500多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经费可携带,营养改善计划惠及约3200万贫困地区学生。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8日
作者:陶婷
指导教师:李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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