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99
  • Tax100会员 27969
查看: 383|回复: 0

[社保] 海南人社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216
2021-12-22 1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0503/202112/642f1cef20d34424837dc769471f5ad2.shtml
发文单位: 海南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海南人社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公告
发文日期: 2021-12-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海南人社局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公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自主选择缴纳2021年度内1-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70号),2021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
二、核定流程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2021年已按照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预核缴费数据但未实际缴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公布的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重新核定缴费数据并于12月20日前传递给税务部门,参保人可于12月21日后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缴费。
(二)参保人在2021年尚未核定缴费数据的,由本人(代理人)于2021年12月25日前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大厅(个人服务)”或凭有效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据,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参保人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据后,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费:1.扫描海南农信(农商行)聚合二维码;2. 通过微信的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和城市服务、支付宝的市民中心相关入口;3.海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4.通过商业银行的线上渠道,具体包括:海南农信(农商行)手机银行、工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招商银行手机银行、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光大银行云缴费APP;5.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可选择邮储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6.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四、缴费时间
鉴于社保系统2021年12月25日18:00至2022年1月5日24:00更新升级,在此期间暂停所有社保核定业务,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顺延至2022年1月30日,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逾期按规定不得再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注意事项
(一)凭居住证(有效期内)首次在我省参保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缴费开始时间不能早于2021年9月。
(二)灵活就业参保人对缴费数据有异议的,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回退数据重新核定。
(三)参保人不得重复参保缴费,请确保在同一时间段未重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为避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记录,请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报核定缴费,并尽量靠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此公告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