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三明市开展“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遴选试点工作的批复
闽人社函〔2021〕339号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实施<三明市遴选“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工作方案>的请示》(明人社〔2021〕3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开展“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遴选,请按有关规定开展遴选工作,具体人选按规定公示后报省厅,由省厅授予“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
二、鼓励三明市人社局开展“三明市沙县小吃技艺名师”评选,作为“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的基础和后备。“沙县小吃”制作技能竞赛请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竞赛成绩可作为“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遴选条件。
三、“福建省沙县小吃技艺名师”是我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试点,请三明市人社局严把质量和数量。
此复。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