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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申报期截至15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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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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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16: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临沧税务
标题: 12月申报期截至15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ODU1MjM1NA==&mid=2247503024&idx=1&sn=ce0e898921f94e322c028ff7581432c2&chksm=ea04ebfddd7362ebe98d942b2dab5b1caa1a5bc80aa037307ac0fbf4a6d78617101d7de717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09 15:40
二维码: -




12月纳税申报期限截至12月1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12月1日-15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12月1日-30日
2021年度车船使用税申报缴纳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2月仍可缓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END
来源: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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