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2
  • Tax100会员 33084
查看: 582|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12-7 10: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12-0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告2021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1.12.7
  尊敬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因税务部门养老保险征收系统升级,自2020年起,市区范围内由银行“批量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取消,在银行柜台缴费的基础上,增加了“掌上办”缴费方式,缴费人可前往建设银行柜台或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
  凡与建设银行签约“批量扣缴费款协议”的缴费人,请立即确认2020、2021年度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费是否已经缴纳,未缴费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纳的,视同放弃缴费。已签约尚未缴费人员人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467-2877021、0467-2870037
  特此通告。
  附件:通告1附件.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鸡西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7日



附件:通告1附件.doc.jsp

1.21 MB, 下载次数: 9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