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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东莞市管公积金 东公积金通〔2021〕48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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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 10: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dggjj.dg.gov.cn/gkmlpt/content/3/3674/post_3674649.html
发文单位: 东莞市管公积金
文件编号: 东公积金通〔2021〕48号
文件名: 东莞市管公积金 东公积金通〔2021〕48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12-0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莞市管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东公积金通〔2021〕48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

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1〕2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00元;

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00元。

以上事项自通知之日起施行。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东府函〔2021〕235号)(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21〕48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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