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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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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7-06/09/content_5201276.htm
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06-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四部门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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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关于发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的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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