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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零时起,重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再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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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1-25 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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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重庆税务
标题:
25日零时起,重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再降价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4MzM0MA==&mid=2684220987&idx=2&sn=45276edce44936d7db14df475b15abce&chksm=85e778b8b290f1aeddd620fb60902de55cb674a4c8625ef332ec0066d9c875b154cb55e997e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4
二维码:
-
11月23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简称《通知》)
从11月25日零时起
重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降为
40元/次
混检
1
0元/次/样本
核酸检测现场(资料图) 刁新彧 摄
按照《通知》,重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体外诊断试剂盒不再作为可收费耗材,检测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为40元/次,5:1混检10元/次/样本,10:1混检10元/次/样本。
调整后价格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
同步调整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含单、混检)的医保报销属性及报销限制。具体来看,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住院或在发热门诊治疗时,所接受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予以报销,一次就诊限报一次,医保限额报销40元;混检的同上,医保限额报销10元。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核酸检测试剂盒(体外诊断试剂盒)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1版)》中剔除,不再纳入重庆医保报销。
此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并计费,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免费提供纸质报告。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
公立医疗机构应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鼓励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查看《通知》全文
防控小贴士
关注疫情动态,及时了解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非必要,不要出境。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渝人员,应及时主动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来源:重庆发布
编辑:重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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