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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 不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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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1-11-24 0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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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报
标题: 不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Y5NDY4MQ==&mid=2654644835&idx=1&sn=49770745f09638187431f927ded31d28&chksm=bd08d0158a7f59032fb05f4fd47fead6642f4d387882219d262428cf135ff300f62a90d41c6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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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在日常消费中,碰到商家不给开发票,大家很自然地会想到对方是不是想要偷税。近日,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也收到很多网友的相关咨询,我们已帮您梳理了相关涉税小知识,快来一起学习吧~~



我网购了一个新的背包。我想着自己也不需要发票,就没有让对方开票。可是朋友告诉我,如果我不开发票对方就会偷税,是这样吗?

两者不能划等号!虽然存在不法企业试图通过不开发票来达到偷税目的的现象,但是不能说不开发票就一定会发生偷税行为。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存在购买方未索取发票,但是销售方自主申报全部真实收入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开具发票,销售方仍旧将其取得的全部收入依法申报纳税,所以不存在偷税。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有助于防范经营者偷税。

就是说,如果对方没有开具发票,是否偷税全看对方是否自觉申报。但是,如果对方给我开具发票了,这部分收入就没办法隐匿了,对吗?

是的!索要发票能更好地监督纳税人依法如实申报哦!如果存在企业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拨打12366就其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进行投诉,税务机关会及时受理。


涉税小贴士
一、关于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什么是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三、偷税有什么处罚?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上海税务|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购物季来了,这些涉税小知识应了解~~


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原发票吗?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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