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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往期申报错误更正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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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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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04: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丽江税务
标题: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往期申报错误更正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yMDc2NjUwMw==&mid=2247497454&idx=2&sn=e8a0893193cba7681b5fedba560656c2&chksm=f9e7e3a6ce906ab098906bd5f63628c07abda2558d8c3c59e6be0a2f6019770a73f05844618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1-22
二维码: -


往期申报错误更正操作指引

一、功能说明
申报错误更正,是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的过程。

二、前置条件
1.纳税人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纳税人存在往期申报信息。

三、操作步骤
1.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如下路径进行申报错误更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2.点击“往期可更正的列表”进入往期更正选择页面,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选定需要更正的所属期以及征收项目。(本文档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往期更正为例,消费税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往期更正可参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往期更正操作)。



3.选定所属期及征收项目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展现出所选属期内所有可更正的申报表。点击需更正的所属期后的“更正”按钮,系统会弹出确认更正提示,确定后,弹出更正操作提示。





4.点击“确定”后,自动跳转至“已选择更正的列表”。如未显示选定的申报表,可点击“刷新”。



5.点击需更正的纳税申报表,进入申报界面。原来提交过的表单旁有标识(对有标识的表单需“修改”或“作废”再填报,对无标识的表单可直接点击后填报)。



6.更正时选择“修改”或“作废”,进入报表选择界面,选定报表后进行修改,或作废后重新填写报表。
(1)点击3“修改”,自动打开选定的表单(会带出原填报数据)。对需要修改的数据进行更正后进行提交。





(2)点击3“作废”成功后,点击“返回”回到申报界面,选择刚才作废的表单重新填报。





7.对需要更正的表单全部更正完毕后,点击“全申报”。



8.全申报成功后可返回至“已选择更正的列表”,查看“申报状态”。



9.为确保已更正数据能准确带入下个所属期申报表,申报状态必须是“已申报(已导入)”。可在申报界面点击“申报导入”进行申报数据手工导入。



注意事项:

1.更正时只能全量更正,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
2.申报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才算更正成功。
3.如果选择更正所属期在2021年7月以前的增值税、消费税,且应纳税额发生变化的,需选择相同所属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消费税更正申报成功后会自动跳转至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界面,也可直接点击附加税费表进行更正。



4.更正首个申报表前可先点击“数据更新”。



5.如果选定的申报表更正后影响之后所属期申报表数据(比如期初数、累计数等),需按所属期依次进行更正至不影响下个所属期申报表数据为止。
6.更正下个所属期申报表时,在申报界面必须先点击“数据更新”,更正时才会将上期相关数据(比如期初数、累计数等)更新至当期。



编辑|胡港敏
统筹|赵菊英
审核|和文宏、杨光鸿
终审|李赟
主办: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
承办:丽江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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