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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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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铁岭市地方税务局 |
文件编号: |
铁地税发〔2014〕38号 |
文件名: |
铁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文日期: |
2014-04-2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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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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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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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局、市局直属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减少执法风险,增加税收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和省地税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102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了铁岭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组 长:刘金保
副组长:栾军 富治纯 尹立群 李强
成 员: 刘英杰 史迪娜 唐立伟 胡恩明 任国岱
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行科,具体负责清算工作的日常组织、沟通和协调。各县(市)区局也要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专门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辖区内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目标通过编制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统一规范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现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增加税收收入,化解执法风险。
三、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方法步骤清算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公布房屋建安造价标准,编制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2014年4-5月)1.积极争取住建委的支持,以政府名义或住建委名义公布全市房屋建安造价标准,各局也要争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公布本地房屋建安造价标准。2.编制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市局抽调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骨干,编制铁岭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对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受理、审核、收入费用的认定、分摊等全过程进行统一规范。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的试用测算。(2014年6月-8月)每个县(市)区局对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筛选,挑选2家核算规范的开发企业,对市局编制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进行调研式应用测算,及时发现反馈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全市统一推广应用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2014年9月-12月)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成熟定型后,各局要积极推广应用。一是对清算人员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对全市所有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评估,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对清算工程中发生退税的,报市局审核。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业务复杂、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税收弹性较高、执法风险较大,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对纳税辅导、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清算审核等土地增值税各方面工作,做细致的部署,推进清算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二)各局要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日常管理,完善对房地产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销售全流程的监管,准确掌握各项目开发、销售情况,对项目是否达到清算条件要做到及时掌握、有效控管。对于达到可要求清算条件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要依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评估,在确认具备清算条件后,通知纳税人进行清算申报。
(三)在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推广应用之前,各地先按照本局制定的清算工作计划进行清算,待全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模板推广运用后,再按全市统一方法进行清算。
(四)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培养土地增值税征管业务骨干。各局要把土地增值税业务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会计核算、清算实际操作等内容的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能审核的业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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