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21号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各地防疫要求,继《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后,现决定延期举行以下地区原定于11月13日至14日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河北省; 二、重庆市; 三、江西省; 四、四川省 五、贵州省; 六、陕西省; 七、河南省; 八、江苏省常州市、苏州市,宿迁市,淮安市,盐城市,连云港市; 九、浙江省嘉兴市; 十、山东省日照市。
上述地区的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5日
【相关政策】 关于延期举行部分地区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