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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山西人社局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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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zwyw/zcfg/bmwj/201505/t20150506_2908489.html
发文单位: 山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山西人社局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05.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山西人社局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晋人社办函〔2015〕162号



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正确的技工教育发展方向和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推动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提高办学竞争力、增强吸引力和扩大社会影响力、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技工院校师生提高理论教学水平、苦练操作技能,省厅决定举办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职业(工种)
本次大赛设车工、焊工、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汽车修理工、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和采掘电钳工、瓦斯检查工、矿井测风工等10个职业(工种)。
二、参赛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参赛名额
各校每个组别、职业(工种)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每个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一名,每个参赛职业(工种)限报指导教师一名。
四、大赛标准
本次大赛设中级组和高级组。各技工院校中,中级技工班学生参加中级组比赛;高级技工班学校学生参加高级组比赛。
大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高级工标准统一命制,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为3:7。
五、大赛组织领导
大赛成立第十一届全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评判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大赛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竞赛评判委员会设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大赛的有关规则、命题、评判标准、裁判等赛务工作。监审委员会设在省技能人才培训教育研究室,负责决赛过程的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
本次大赛由晋城技师学院、同煤技师学院具体承办。
六、大赛实施
大赛分为院校初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
1、 院校初赛阶段。2015年5月20日前,以各技工院校为单位组织校内选拔赛,形成校校有比赛、人人都参与的局面,全面提高我省技工院校师生竞技水平。
2、 省级决赛阶段。
(1)时间:决赛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待报名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
(2)决赛地点:
以晋城技师学院为主。其中涉煤职业(工种)在同煤技师学院进行。
七、表彰奖励
1、对全省决赛中中级组各职业(工种)参赛人数达30人,获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获4-6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赛选手,理论和操作均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的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对全省决赛中高级组各职业(工种)参赛人数达30人,获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4-6名的选手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参赛选手,理论和操作均合格者,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对全省决赛中各组别各职业(工种)参赛人数达30人,获第1-10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各职业参赛人数不达30人的,按参赛选手人数的30%确定荣誉证书颁发数量。
3、对全省决赛中获各组别各职业(工种)前3名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山西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4、团体奖: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10名的参赛院校(以所属院校代表队参赛职业(工种)、参赛选手的成绩计算总分),颁发“优秀教学组织奖”荣誉证书。
5、企业特殊贡献奖:对各项技能比赛给予资金、技术、人员支持的冠名企业,颁发“企业特殊贡献奖”荣誉证书。
八、参赛费用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各参赛代表队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九、其他事项
1、请各技工院校务于5月25日前将经过本校初赛选拔产生且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报名表、鉴定考核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晋城技师学院,涉煤职业(工种)的报同煤技师学院。
2、大赛各职业(工种)技术文件请自行从全省技工院校群或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下载(技术文件相关问题可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李昌顶联系,电话4727116)。
3、开设有大赛选定职业(工种)相应专业的技工院校,都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校初赛,并积极报名参加全省决赛。组织参赛的情况,将作为今后省厅对各院校开展办学水平评估的主要条件之一。
十、联系方式
1、晋城技师学院
联 系 人:李艳
联系电话:13835667746
E-mail: 372698673@qq.com
通讯地址:晋城技师学院
邮政编码:048000
2、同煤技师学院
联 系 人: 苗瑞峰
联系电话:手机:15035210988 办公室:0352―7055817
E-mail: 861313720@qq.com
通讯地址:同煤技师学院(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校北街1号)
邮政编码:037003
3、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郜 军
联系电话:03517676080
E-mail: gaoj1968@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政编码:030006
附件:比赛相关表格(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比赛相关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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