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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星空] 重磅!自然人对赌失败0元转让股权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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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0 01: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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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重磅!自然人对赌失败0元转让股权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201776&idx=1&sn=efc43b63ca880c85b29feb4032930dd4&chksm=be53081d8924810bec96520b706f6aea88e979f7b697e458d0f4301a8dfc78215a20cf30e51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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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自然人对赌失败0元转让股权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标题:对赌失败0元转让股权是否交个税
内容:我在引入新来的投资人时有对赌条款,现对赌失败,应补偿给投资人1个点的股权,请问此股权转让给对方的时侯是0元做价,需要我交个税吗?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19-11-12 16:41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在对赌失败时补偿给对方的股权应作为股权转让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因此,您补偿给对方的股权,应按公平交易原则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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