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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剧烈,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也随之不断调整,财税部门也自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13日,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内,3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结果造成成品油税费负担急剧攀升。
由于成品油消费税是从量计征,不随油价的变化而变化。油价越下调,税费负担越高,这样就给油价下调造成巨大压力。油价再降就可能“一桶油,半桶税费了”。
成品油税费负担怎么算?
中国成品油价格中除消费税外,还包含17%的增值税,该税在成品油从生产到消费所有增值环节征收。由于中国成品油消费税是价内税,是增值税的税基,对消费税要计缴增值税,因此,存在重复征收。此外,成品油价格中还包含以消费税和增值税为税基的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成品油税费状况分析:
不含税价 ×(1+17%)=含税价 ,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17%)。
增值税=不含税价×17%;
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 税率(7%);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 税率(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 税率(2%)。
本文以北京地区92号(原为93号)汽油价格,作为成品油的代表进行测算,截至2016年1月15日,北京92号汽油价格为5.56元/升(含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2元/升,具体测算各项税费情况如下:
不含税价=5.56/1.17=4.7521(元/升),
增值税=不含税价×17%=4.7521×17%=0.8079(元/升);
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 税率 =(0.8079+1.52)× 7% =2.3279× 7%= 0.163(元/升);
教育费附加=(0.8079+1.52)× 3% = 2.3279×3% = 0.0698元/升);
地方教育费附加=(0.8079+1.52)× 2% = 2.3279×2% = 0.0466(元/升);
以上税费合计为2.6073元/升,占油价的46.89%(这还不包括从原油开采到成品油加工环节,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五险一金”等),也即税费负担为46.89%,到“半桶税费”仅差3.11个百分点。
北京92号汽油价格还有多大下降空间?
由于3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以及多次下调成品油价格,使得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税费负担,从此前2014年11月27日调整前的32.86%,迅速提高到现在的46.89%,提高了14.03个百分点,上升幅度高达42.7%。
而且,即使消费税税率不变,随着油价的下调,税费负担也会提高。我们以成品油税费负担50%为上限,此时已是“一桶油,半桶税费”,这应该是“天花板”了。
假设北京市92号汽油税费负担为上限50%。
成品油价格(含税价格)为P
不含税价 ×(1+17%)=P,不含税价格=P/(1+17%)。
增值税=P/(1+17%)×17%;
城建税=(P/(1+17%)×17%+1.52)× 7%;
教育费附加=(P/(1+17%)×17%+1.52)× 3%;
地方教育费附加=(P/(1+17%)×17%+1.52)× 2%。
税费合计/汽油价格=50%
(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汽油价格=50%
P/(1+17%)×17%+1.52+(P/(1+17%)×17%+1.52)× 7%+(P/(1+17%)×17%+1.52)× 3%+(P/(1+17%)×17%+1.52)× 2%=50%P
解方程得:P=5.0476=5.05(元/升)。
保持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不变,下调成品油价格,我们以2016年1月15日,北京市92号汽油价格5.56元/升为例,可以下调空间仅为0.51元,如果下调大于此数字,也就是油价将至5.05元/升以下,税费负担将超过50%警戒线。当然,如果降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油价下调空间还会大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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