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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专家学者深入研讨国际税收前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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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02: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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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专家学者深入研讨国际税收前沿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7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67573&idx=1&sn=77abdc3990bb8592d528057fab19f9f1&chksm=83b02eb4b4c7a7a29c59b8816ac1708395d85cb550131b60f8c03269d3f31d8043fc653de99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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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杂志社线下会场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线下会场
  2021年10月23日,由中国税务杂志社、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主办,中国税务杂志社《国际税收》编辑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承办的“国际税收前沿论坛”2021年度研讨会以视频形式举办。中国税务杂志社副总编辑程雪松、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校长陈洁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以及毕马威、普华永道、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实务界的30余位专家发言,200余人线上参会。与会专家就“国际税收与比较税制前沿问题”“税收政策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国际经验”“全球自贸区(港)新发展趋势及涉税问题”等国际税收前沿问题展开研讨。

中国税务杂志社副总编辑程雪松、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校长陈洁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熊艳应邀发表题为《关于二十国集团(G20)数字经济税改的几点观察与思考》的主旨发言。她从“何出”“何为”“何以达成”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双支柱”方案等方面展开论述。她表示,“双支柱”方案达成最终共识,是参与各方相互妥协的结果,对建立更稳定、更公平的国际税收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支柱一”方面,中国支持对市场辖区赋予更大的征税权,同时主张取消单边措施;“支柱二”方面,中国认同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遗留问题的政策目标,同时主张应尽量避免对实质性经济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坚定支持在方案中纳入经济实质排除机制,并大力推动在方案中增设了初始国际化企业排除机制。总体而言,“双支柱”方案对中国的影响利大于弊。
在论坛第一单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张智勇,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杜莉,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朱炎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何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罗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张泽平,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崔晓静,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曹明星,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谢波峰,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朱晓丹等理论界专家,毕马威(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池澄,毕马威(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Conrad Turley,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运根,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永青,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春雨等实务界专家围绕“国际税收与比较税制前沿问题”进行了研讨。有的专家表示,制定国际税收规则要尊重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及税收利益诉求,必须考虑各国的公共财政需要,同时也应允许多边税收公约的缔约方提出条约保留的权利。有的专家分析“双支柱”方案技术细节,提出了“支柱一”应综合考虑销售额和用户数量,形成更平衡、更灵活的税基划分方案,以及“支柱二”应承认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与扶持政策的建议。有的专家围绕“支柱一”方案税收确定性开展研讨,认为我国宜在审慎评估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对我国潜在影响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讨论与设计,确保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推动建立公正、高效的国际税收争议预防与解决机制。有的专家分析BEPS 2.0未决问题,以及BEPS 2.0可能对利润分配、税收优惠政策、税收透明度、税基协调等方面潜在的影响。

  在论坛第二单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龚辉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龙英锋,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孙伟,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李清如等专家围绕“税收政策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国际经验”进行了研讨。有的专家从历史观、自然观和伦理观等角度梳理了碳达峰、碳中和的问题背景,分别从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个角度提出了优化我国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有的专家认为,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构建公平、合理、均衡的全球碳排放秩序,充分尊重先发国家和后发国家的发展权利。有的专家重点探讨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碳税边境调整的合法性问题,提出碳税不仅适于出口边境调整,也适于进口边境调整。当碳税及其边境调整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实施和应用时,将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共同构成综合市场化减排体系,能有效遏制全球气候恶化的趋势。有的专家重点研讨碳税制度的国际经验,提出了应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碳税实现方式、做好碳税与碳交易之间的协调、合理设计碳税各项制度和建立高效的部门征管协作机制等建议。有的专家分享了加拿大、日本在碳税制度方面的经验。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等作了点评。

  在论坛第三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杨志勇,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许英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徐秀军,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教授马珺,北京海关科长何昶等专家围绕“全球自贸区(港)新发展趋势及涉税问题”进行了研讨。有的专家重点探讨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改革问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通过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就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特征分享了看法。有的专家围绕个人所得税方案设计,提出了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应考虑征管便利性、国内市场统一性、人才竞争优势以及个人所得税其他传统职能等因素。有的专家从贸易的角度论述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对中欧贸易的影响以及相关应对策略。有的专家围绕国际规则博弈与全球自贸协定新趋势,论述了全球化与全球治理赤字、再全球化与大国经贸规则博弈、全球自贸协定的角色与趋势等问题。有的专家通过阐述中国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缔约方的贸易现状,探讨了RCEP如何实现关税减让,以及RCEP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张智勇等作了点评。

  本次论坛为我国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界提供了一次难得的交流机会,对当前国际税收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有力推动了国际税收学术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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