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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实施后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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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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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7 02: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公告》实施后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96521&idx=2&sn=7befd671757346f284f4a8cb39566c8a&chksm=8b4bb3dfbc3c3ac98af849428ec7c82af14f5bbe84e507a581f16de079638b2a7594e28ce5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26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公告》实施后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学习↓




相关问答
  《公告》实施后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集美区税务局
编发:办公室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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