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加快2021年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更好引导高层次专家服务基层一线,推动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常态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6〕109号),2021年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专家评议,现确定5家单位为第五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盟市要充分认识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在组织引导广大专家利用专业优势,帮助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将专家服务基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体系。
二、加快建设力度
有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通知基地依托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的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的管理监督,多方面支持基地建设,努力推动其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三、切实发挥作用
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开发基地平台的专家智力资源,深入挖掘本地区发展的人才需求,组织开展更多更有实效的专家服务活动。同时,要主动聚焦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深化服务创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经费管理
自治区对每家入选的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建设启动经费。基地依托单位要按照文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严格经费预算,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请各基地依托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与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办理经费划拨事宜。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夏智慧 联系电话:(0471)660133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快速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2室
附件:第五批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序号
| 依托单位
| 基地名称
| 资助金额
| 1
| 呼和浩特市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
| 武川县冷凉蔬菜专家服务基地
| 10万元人民币
| 2
| 兴安盟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 羊场子专家服务基地
| 10万元人民币
| 3
| 通辽市开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红干椒专家服务基地
| 10万元人民币
| 4
| 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
| 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专家服务基地
| 10万元人民币
| 5
| 乌兰察布市农林科学研究所
| 马铃薯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发创新专家服务基地
| 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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