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71
  • Tax100会员 33082
查看: 328|回复: 0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4号

4297

主题

5519

帖子

1万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0693
2021-10-14 11: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4/02/content_5597545.htm
发文单位: 人民银行网站
文件编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4号
文件名: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4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4号

为进一步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加便利债券市场主体,优化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流通相关服务,现对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9号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与同业拆借中心建立系统直连,在债券登记当日以电子化方式交互传输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

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主要包括:证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发行总额、证券期限、票面年利率、面值、计息方式、付息频率、发行日、起息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交易流通终止日、兑付日、发行价格、含权信息、浮息债信息以及其他必须的信息”。

二、删除第五条。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完整的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债券交易流通服务准备”。

本公告自2021年5月6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21年4月2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