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662
Tax100会员
3313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财政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北京
›
打破机制束缚,释放创新活力——本市重磅发布《北京市科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50
|
回复:
0
打破机制束缚,释放创新活力——本市重磅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复制链接]
北京资讯君
北京资讯君
当前离线
积分
713
707
主题
707
帖子
713
积分
三级税友
三级税友, 积分 71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87 积分
三级税友, 积分 71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87 积分
积分
713
发消息
2021-9-24 04: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修订并发布了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出更大贡献。
此次重新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是本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揭开了新一轮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序幕。重新修订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使用范围和支持对象、各相关单位的资金管理职责及分工、支持方式与支出范围、项目(课题)经费管理要求、经费监督管理与处理原则以及与其他政策衔接的原则等。
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
简化预算编制,精简直接费用预算科目
将原10项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3项。科研人员可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开展预算编制,无需进行过细测算。
下放预算调剂权
针对科研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允许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和调整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需要,调增设备费预算,并可在核定比例范围内调增间接费用。
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
扩大劳务费和设备费支出范围
明确将科研财务助理支出、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支出范围,项目组(课题)组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都可以在劳务费中列支;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分类提高间接费用比例
间接费用比例由原来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20%,提高到不超过30%。对数学、物理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间接费用,可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此外,与中央政策相比,《经费管理办法》不按照项目总金额分档核定比例,更大程度破除制度束缚,激发创新活力。
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要求承担单位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和调剂、资金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
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承担单位可实行包干制。要求承担单位加强财务数据的电子化建设,推动科研经费报销的数字化、无纸化,让科研人员少跑腿,让数字信息多跑路。
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取特殊管理政策,承担单位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涉及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申请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取消结余资金使用时限
鼓励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按照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经费,避免突击花钱。放宽结余资金管理,对按要求完成项目(课题)目标,通过验收的,结余资金留归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超过两年后也不再收回。同时,《经费管理办法》要求承担单位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结余资金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监督。
来源:市财政局科技文化处
北京财政公众号
微信号 : bjcz_zwwx
网址:czj.beijing.gov.cn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天津
吉林
总局涉税政策
上海
上海
大家聊税
宁夏
新疆
北京
福建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