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24
Tax100会员
3264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税收刊物
›
指南 | 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请收藏~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60
|
回复:
0
[中国税务]
指南 | 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请收藏~
[复制链接]
税收杂志
税收杂志
当前离线
积分
2048
2042
主题
2042
帖子
2048
积分
特级税友
特级税友, 积分 2048,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2 积分
特级税友, 积分 2048,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2 积分
积分
2048
发消息
2021-9-16 11: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指南 | 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请收藏~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2-2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57813&idx=2&sn=6cef4dc2da3643a5dea2da57e657c513&chksm=83b04894b4c7c182be750d9d48ec3ac7a1193e6acf33e123c727d44dc55d407ddd474dc6d6dc#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一些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开始实施。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税收新政策要点,方便您查询使用。
税收法律
No
-Number-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政策要点:
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
No
-Number-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政策要点:
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
税收政策
No
-Number-
1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No
-Number-
2
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政策要点: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主要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中的8个二级指标进行了修订。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No
-Number-
3
简便优化个税预扣预缴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No
-Number-
4
部分非税收入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No
-Number-
5
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
No
-Number-
6
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No
-Number-
7
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实施新的管理机制,由之前的《免税图册》管理改为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管理。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5号)
No
-Number-
8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
政策要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为配合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新的管理机制的实施,《公告》明确如何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申请人如何衔接《免税图册》和《目录》等若干事项。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
No
-Number-
9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No
-Number-
10
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No
-Number-
11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
政策要点:
《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来源: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