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89
  • Tax100会员 32643
查看: 236|回复: 0

[中国税务] 聚焦 | 这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正式实行专票电子化!

2042

主题

2042

帖子

204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2048
2021-9-16 10: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标题: 聚焦 | 这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正式实行专票电子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25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MzOTMxMA==&mid=2650256295&idx=2&sn=cc1e6ee4936af4727b03b09c731e2959&chksm=83b042a6b4c7cbb0a5e570796189efe91e27652d10413ff7c3563fb6245dbbe4baf7f709fab9#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以下简称《公告》),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

  按照《公告》规定,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2021年1月21日起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以下地区的新办纳税人
已逐步实行专票电子化
  实行时间 实行地区    2020年
9月1日起
  宁波、石家庄、杭州    2020年
12月21日起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深圳    2021年
1月21日
  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青岛  

9张图,带你读懂“专票电子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
662_163176041785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