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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引(五) ——凭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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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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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6 01: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昆明税务服务号
标题: 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引(五) ——凭证打印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Y3MjAyMw==&mid=2649575970&idx=4&sn=5ebc5eaa801a62d4e5a5dbe05fe56b8e&chksm=8843b51abf343c0cd8f7ced6653c060c1c03374e6b11da1837a6d3e234377b6ca26e04c577f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5
二维码: -

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
1.功能概述
对扣款成功且已入库的费款进行首次完税证明打印。
2.前置条件
(1)单位缴费人完成费款缴纳且已入库;
(2)单位缴费人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3.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


4.操作步骤
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可开具信息”按钮,对查询出的缴款信息点击“开具证明”即可开具出完税证明。


注意:
一笔缴款凭证在该模块仅只能打印一次。
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
1.功能概述
对已经开具过的社保费税收完税证明进行再次,可重复操作。
2.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


3.操作步骤
选择开具日期后点击“查询已开具证明”,对需要进行补开的证明点击“补开证明”按钮进行补打。


来源: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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