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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现就我省新生儿落地险参保缴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含90天)可办理新生儿落地险,自出生之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超过90天未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不能补办新生儿落地险,但可以在今年集中征收期内(2021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特别提醒,今年内出生并已参保缴费新生儿落地险的,无须在今年集中征收期内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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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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