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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税客] 法拍房符合满五唯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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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0 01: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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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疯狂税客
标题: 法拍房符合满五唯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MwNjUyNw==&mid=2247492342&idx=2&sn=812afb490ac8ac2d4dd033ab639712aa&chksm=fa852a86cdf2a3901988669c481938ce6f77103745d0def964bb83c7427179454f8b856b62c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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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符合满五唯一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9-07
问题内容:通过法院拍卖了一套西宁地区房产,满足满五唯一,但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无法取得被执行人夫妻户口本、结婚证等资料。1.是否使用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2.在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西宁市不动产中心税务人员能否依据税务系统数据查询被执行人夫妻房产,解决被执行人应纳税额。

答复机构:青海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9-08
答复内容:青海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上述文件所称“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1.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2.个人转让房屋的日期,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
2.转让住房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根据纳服规范3.0相关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有扣缴义务人但未扣缴税款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6月30日前就其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 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①《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 表)》 2份
②个人身份证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需要提交《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1份
受理要求: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 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不得违规受理申报。
根据上述申报要求,在被执行不配合且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不能违规受理申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青海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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