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08
  • Tax100会员 33491
查看: 329|回复: 0

征期提示: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1-9-8 23: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海口税务
标题: 征期提示: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Q0OTMzOQ==&mid=2649407032&idx=3&sn=084dd93d56124dcbf0d1c27204d1b03d&chksm=8722bfecb05536fa7e05c484084eafe83c60c619c1f09fd2dcd2d00d4fe5c9fc7373e2c23bd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6
二维码: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目前正值征期,提醒大家注意: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相关问答
  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推荐阅读
? 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实名认证”操作指引,请查收~
? 十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 六部门发文:支持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编辑设计:海口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582_163111321463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