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041
  • Tax100会员 34069
查看: 429|回复: 0

【12366热点问题】在海南省内跨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1-9-4 00: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万宁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在海南省内跨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zAyMDc3NQ==&mid=2247485322&idx=1&sn=c2e5aefb1d02787f8e43786ac0c5eaca&chksm=ea847702ddf3fe14692bbc8af92bb99e31ec41fded8d3d53b990fed03544306690d5d7c6e0d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3
二维码: -
来源| 海南税务

在海南省内跨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吗?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省内跨市(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且经营项目合同小于500万(不含)的,可不需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也不需在经营地办理跨区域涉税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相关事宜;也不需在经营地进行税款预缴,全部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纳税人因税务机关以外的部门要求或其他原因,确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事宜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通告》(琼税通告【2020】8号)

END
531_163068547461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