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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市率先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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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6 15: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市率先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2021-08-09

截屏2021-08-26 下午3.17.19.png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文件,部署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全力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市医保局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参保女职工三孩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通知》明确,自今年5月31日起,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鉴于当前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暂未修订,且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暂未调整的特殊情况,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参保人员生育三孩或终止妊娠相关医疗费用,可在依法依规取得生育服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补报销,生育津贴按规定补支付。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生育保险制度,及时、足额给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并主动做好正向宣传,确保三孩生育待遇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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