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级财政票据管理权限主要是财政票据的监(印)制权限,深圳市财政局受托承接管理权限,需要履行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不涉及用票单位权益的任何变化,我们结合深圳市推广应用财政电子票据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联系,做好承接对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同时,我们将加快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做到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全应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达到便民利民服务目标。 下一步
市财政局一方面将在财政电子票据报销入账等方面积极探索试点,推进财政电子票据开具、流转、传输、报销、入账和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引导有关单位,特别是医保部门、商业保险企业依法依规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依据。另一方面,将积极推进区级财政上线“智慧财政”非税收入系统,全面实现市、区两级财政电子票据全覆盖。此外,还将积极推进社康中心医疗电子票据的应用,为市民们开票、用票提供更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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