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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市民中心礼堂举办2018年度深圳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和侧重点的不同分场设置,共安排两场;其中,上午场的培训由市采购办主任段传尧主持,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处级(实职)领导、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实职)、各区(新区)财政局(发财局)分管政府采购的局领导及采购科科长、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特别邀请了市属公立医院、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分管政府采购的院(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市直重点单位重要采购项目需求(使用)部门负责人,以及市政府采购协会负责人参加;下午场的培训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叶剑明主持,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区(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两场培训共计1500多人参与。

在上午场的培训中,市采购办副主任邵洁笙详细讲解了2018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范围、采购人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采购环节需注意的事项、我市出台的重要采购政策,以及财政部新出台的部门规章等重要内容。通过详细讲解,促使各采购“官员”增强依法采购、依规采购意识,并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
市采购办主任段传尧围绕当前政府采购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剖析,详细讲解了我市政府采购在遏制低价中标、确保采购质量方面的有益做法,在提高采购效率、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方面的主要措施,在强化采购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积极举措。段主任强调,在目前“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采购单位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各单位要“管得住”、“接得住”,切实履行好采购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懂法、依法、守法;三是加强业务研究,确保各项制度和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下午场的培训共有六大内容,包括货物类项目采购业务操作培训、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采购实施要点、预选采购业务培训、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金财工程政府采购子系统操作培训以及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讲解,历时三个多小时。采购单位普遍反映实操性非常强,内容非常全面,能及时解决他们在采购操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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