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16
  • Tax100会员 27987
查看: 542|回复: 0

[社保] 关于开展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的通知

1042

主题

2196

帖子

5249

积分

专家团队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5249

Tax100人物

2021-7-23 17: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l.hefei.gov.cn/gzxx/tzgg/18063217.html
发文单位: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合 肥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开展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4-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税务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6〕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受理

残疾人用工审核按属地原则管理。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经开、高新、新站开发区用人单位向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需报送以下年审材料: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3.从业残疾职工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4.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工资表及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工资流水;

7.残疾职工个人社保明细表。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各级残联联系方式如下:

瑶海区:64693721;  包河区:66017932;  蜀山区:65119530;

庐阳区:65699316;  肥东县:67705089;  肥西县:68832007;

长丰县:66672529;  巢湖市:82311029;  庐江县:87335068;

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64259266  联系人:周丽君。

附件: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合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2日


wKgEImCKWUGAaZwWAADGAOx5epA292.doc

49.5 KB, 下载次数: 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