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5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0 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流程
步骤 2:如下图选中点击“安置残疾人就业申报”跳转至“四川政务服务网”。也可以直接百度“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机关事业单位请选择人工审核注册。
步骤 3:四川政务网实名认证注册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切换区域“四川,成都,锦江区”。选择“直通部门”。
步骤 5:点击“在线申请”,进入残疾人安置申报界面。
步骤 6:完善用人单位信息。
步骤 7:用人单位信息完善之后,则可选择页面上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本企业在职的残疾职工的添加。详细填报所有残疾人信息。
申报资料如下: 1. 残疾人证或军残证(1-8 级)原件证件照。 2. 用人单位与残疾员工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图。 3. 残疾员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图。 4. 上年度 1 月、6 月、12 月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年度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满 1 年的,提供就业时段最初月份、中间月份、最末月份工资发放有效凭证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如银行工资流水等)。
二、网上审核 网上申报完成后,经“初审”、“复审”审核通过后,请 到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成都市锦江区竹林巷 78 号)领取盖章的《四川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三、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如实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6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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