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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先锋刘金涛] 新书悦读 | 徐战成破产涉税新书(序言+目录+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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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8 06: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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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法税先锋刘金涛
标题: 新书悦读 | 徐战成破产涉税新书(序言+目录+后记)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7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MyOTMxMw==&mid=2651143140&idx=2&sn=b9e3445f4e0500e85e3c69c34390f7bd&chksm=8055ad2ab722243c6a6c7508c99d268bf9e62df0533cfbc11c924d29e7e56bc5f13e4607b40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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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才俊、财税法专家徐战成老师,又出新书了。


  • 书名: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解析


  • 作者:徐战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职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1年6月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解析》序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徐阳光

国内目前对破产法和税法都感兴趣的专家学者为数不多。我本人曾多年研习财税法学,但近年来主要精力都在破产法,曾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破产法视野中的财税问题研究》,并策划组织召开了若干次破产法与财税法学界的对话交流活动,致力于推动破产法与税法规则的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徐战成的加入让我甚感欣慰。在破产法与税法交叉领域,遇到一位兴趣相投的同仁,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战成法学科班出身,现供职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自2016年参加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并发表“破产涉税十大问题”的演讲以来,对破产法与税法交叉问题的研究兴趣就一发不可收,不仅在《中国税务报》等发表了很多文章,更是于201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破产法文库”之学术著作系列中的《企业破产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以课税特区理论为指导》,并邀请我撰写序言,这是我国第一部破产法与税法交叉领域的学术专著,在两个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基于各自研究侧重点的不同,我和战成的视角也有一些差异。我侧重于从破产法的视角来探讨税法问题,更多地是关注与破产法相关的带有理论色彩的税法问题;战成侧重于从税务实践来观察破产法,更多地是关注与税法相关的实践色彩较重的破产法问题。以破产法观察税法,或者以税法观察破产法,两者殊途同归,目的都是要依法妥善处理破产程序中的税务问题,通过理论引领与问题导向,实现破产法与税法的协调发展。因此,我和战成的研究既反映了学科交叉的特点,也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结合。正如战成之前的专著中,以我在《中国法学》发表的“破产程序中的税法问题研究”论文中的课税特区理论为指导来研究“企业破产中的税收法律问题”,正是我们在知识结构和研究范式上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生动体现。
最近几年,破产法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破产法学术活动丰富多彩,我和战成也经常有机会一起参加破产法研讨会。由于我们姓氏相同,年龄相仿,研究兴趣相投,而且战成还担任了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所以总有人将我们俩的姓名或者单位相混淆,也引发了一些有趣的故事。或许是为了让这种有趣的机缘巧合结出更丰硕的果实,战成决定再出一本著作,以问答的形式来阐述破产涉税问题的基本规则,为破产法与税法实务工作者提供专业的指引,并继续邀请我作序。我欣然应允,因为我乐见这种成果的出现,而且战成应该是最适合解答破产涉税问题的专业人选。
战成的这部新作内容十分丰富,解读了100个基于实践总结出来的专业问题,涵盖了企业破产法基本知识、企业破产中的程序性税法问题和实体性税法问题,并附有破产涉税的典型案例和代表性政策文件。通读全书,可以看出战成多年来一直在密切关注和及时收集总结破产涉税的案例和政策文件,并努力地学习破产法知识,使之能够运用到税法实践中,毋庸置疑,此乃用心之作。本书的定位是侧重实务指导,因此作者在规范性文件引用方面,特别注意文件的权威性、时效性与全面性。本书不做专门的理论分析,但作者在具体问题的解答中,引用了权威的学术观点来解释破产法的基本原理与范畴,以便读者能够更为准确地理解破产制度,同时也为读者展开延伸阅读提供了参考线索。可以说,无论是对破产法同仁办理破产案件,还是对税务局工作人员处理破产涉税问题,本书都是十分专业和权威的参考书。同时,破产法理论界同仁阅读本书,也可以找到有价值的问题点,对学术研究不无裨益。
破产涉税难题的解决,道阻且长;破产涉税规则的修改,任重道远。我们一方面需要通过不断地收集、总结、梳理实践中的好案例和真问题,在法解释论的视野中努力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应有路径;另一方面需要继续推动破产法与财税法 的学科交流,争取达成更多的共识,推动立法的完善,让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税收立法和执法能够更好地回应破产法的实践需要。这是一条曲折渐进的道路,战成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努力,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真心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更好地带动法学同仁一起关注和思考破产法与税法的交叉问题,为破产法治建设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做出我们独特的贡献。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徐阳光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解析》后记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徐战成

2020年初,美国国内收入局(IRS)发布2020版《破产税务指南》(Bankruptcy Tax Guide),针对破产程序中的涉税问题处理提供了全方位的操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刘瑞龙先生将其翻译成中文,我拜读后有两大感受:第一,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破产法和税法的交叉问题都因其专业复杂程度而令人头疼,有必要由官方发布权威版本的实务指南;第二,鉴于我国企业破产法和税收征管法都可能面临较大修改,诸多问题都充满着不确定性,短时间内官方不大可能出台全国统一的操作指引,难以满足破产实践的强烈需求。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个冲动的想法:作为长期关注破产法理论和实践的税务干部,我手头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素材,如果以个人名义撰写一本中国版的破产税务指南,虽不代表官方立场,但具有较高的借鉴参考价值,是不是可能受到破产法官、管理人、税务干部及其他破产从业者的欢迎?
但冷静下来之后,又有点犹豫:如果耗费大量时间完成了书稿,尚未出版或者刚刚出版,企业破产法或者税收征管法就修改了怎么办?销量无法保证,会有出版社愿意冒这个风险吗?此时,中国税务出版社主动联系了我,并表示将大力支持图书的出版。这个消息让我喜出望外,双方很快签订出版合同。
由于前期积累比较充分,本书的写作过程相当顺利。不少从事破产工作的法官、管理人和税务干部经常一起交流讨论,他们带给我很多启发,贡献了急需解决的典型问题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我国不少地方的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通过联合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形成了当地版本的操作指引,贡献了充满智慧的文件素材;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免费便捷的信息网站,使我可以快速检索到相关案例,来印证自己的观点。因此,我有充分的底气宣称:本书几乎每个问题都来自活生生的实践,几乎每个答案都有规范依据和裁判支撑。
2018年,我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收法律问题研究》,以徐阳光教授提出的“课税特区理论”为指导,试图为破产程序中的诸多涉税难题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该书出版后,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一些关注。除了销量本身超出我的预期之外,更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此后从各地到税务总局出台的一系列破产涉税文件中规定的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与该书提出和倡导的方案几乎均不谋而合。现在,距离该书出版已经两年多了,很多问题越来越清晰、解决方案也越来越成熟。因此,我最终决定再撰写这部中国版的破产税务指南,力求做到让读者看之能懂、学之能会、行之能通。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书名虽然叫作 《企业破产涉税百问及经典案例解析》,但绝大部分篇幅是破产涉税问题分析,而经典案例非常少,从逻辑上来说难以撑起后半部分书名。在此稍作解释:目前司法实践中的破产涉税案例虽然很多,但堪称经典的寥寥无几。绝大多数案例只是涉及某个知识点,我在相关问题分析的过程中用脚注的形式将这类案例的裁判法院、裁判日期和裁判案号予以说明,方便感兴趣的读者朋友“按图索骥”;对于极个别堪称经典的案例,才做专门解析。
众所周知,后记的一个重要功能是用来致谢。首先,感谢组织给了我得天独厚的平台,让我有机会接触和参与具有相当层次的破产税务研究课题和立法意见反馈工作,第一时间了解和学习破产税务前沿问题。其次,感谢王欣新、韩长印、徐阳光、章恒筑、韩传华、许胜锋、任一民、熊伟、李刚、乃菲莎·尼合买提、赵国庆、叶永青、徐飞、吴晓红、金黄、罗显峰、王维顺、郭明磊、肖金辉等破产界和税务界的老师和朋友,给我在破产税务前行的道路上诸多鼓励和支持,尤其是徐阳光教授在各种场合鼎力抬爱,以至于不少人产生误解,以为我们之间有亲戚关系。(点击查看徐阳光教授为本书撰写的序言)再次,感谢中国税务出版社的王静波先生、刘菲女士和范竹青女士,为本书的出版耗费大量心血,尤其是在年底书稿增多、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尽量将出版日期往前赶。最后,感谢家人的支持,尤其是太太郭慧琳女士,承担了本该由我承担的家庭责任,本书的稿费我一定如数上交。

徐战成
2021年5月

新书目

问题篇
一、企业破产基础知识问题
1.什么是企业破产法?
2.我国企业破产法律体系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3.《企业破产法》与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 “企业”有何异同?
4.如何理解破产原因和重整原因?
5.如何理解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的关系?
6.破产程序如何启动?
7.哪些主体拥有破产申请权?
8.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有哪些法律效果?
9.什么是管理人?
10.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11.什么是破产撤销权?
12.什么是破产抵销权?
13.什么是破产债权?
14.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15.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16.重整计划草案如何通过和批准?
17.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有哪些法律效果?
18.破产宣告有哪些法律效果?
19.什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0.破产程序终结包括哪些情形?
二、企业破产涉税程序性问题
21.税务机关能否申请企业破产?
22.税务机关申请企业破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23.税务机关在破产程序中扮演哪些角色?
24.税务机关能否对破产程序中的企业实施行政强制?
25.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税务机关能否实施税务检查?
26.对破产企业实施税务检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7.税务机关是否需要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8.稽查局能否代表国家参与破产程序?
29.申报税收债权时如何把握计算确定的 “截止日”?
30.管理人如何对待已生效税务行政法律文书?
31.凭已生效税务文书申报债权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32.管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33.管理人对税收债权存在异议时如何处理?
34.管理人发现债务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是否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35.以退抵欠制度与破产抵销制度是什么关系?
36.什么是非正常户?
37.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有什么后果?
38.破产程序中如何解除非正常户?
39.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是否影响涉嫌犯罪的移送?
40.企业破产是否影响逃税罪的刑罚阻却事由?
41.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是否需要继续办理纳税申报?
42.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谁负责纳税申报?
43.破产程序中是否适用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
44.税收相关债权能否适用代位申报?
45.管理人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职责?
46.清偿职工债权时可否按照工资所属期分摊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7.清偿利息债权时如何避免个人所得税扣缴争议?
48.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可否领用和代开发票?
49.清偿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能否索取发票、抵扣税款和税前扣除?
50.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发生应税行为未开具发票,后续应如何处理?
51.税务机关如何办理受偿债权的入库手续?
52.破产程序终结后注销税务登记是否需要结清欠税?
5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是否适用税务 注销即办规定?
54.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如何处理未受偿的税收债权?
55.如何理解破产终结后税务注销和“死欠”核销的关系?
56.破产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简易注销?
57.税务机关能否对已注销破产企业实施检查?
58.税务机关发现已注销破产企业存在应退税款时如何处理
59.破产程序中何时解除阻止法定代表人出境措施?
60.税务机关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6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受偿的税收债权如何处理?
6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税务机关能否查处历史违法行为?
63.战略投资人如何规避重整企业潜在历史涉税风险?
64.重整企业纳税信用能否快速修复?
65.重整计划执行中迟延清偿税收债权应如何处理?
三、企业破产涉税实体性问题
66.《企业破产法》上 “所欠税款”的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67.欠税破产人的身份是否限于纳税人?
68.债务人作为代征人时的欠税是否属于税款债权?
69.债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是否属于税款债权?
70.欠税滞纳金是否适用停止计息规则?
7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属于什么类型的债权?
72.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能否抵销其他税种欠税?
73.破产清算中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74.破产程序中是否预缴企业所得税?
75.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6.破产清算企业是否适用核定征收?
77.破产程序中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78.破产重整中有哪些增值税支持性政策?
79.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则是什么?
80.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则是什么?
81.破产重整中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支持性政策?
82.受理破产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何影响?
83.留债清偿是否适用于税收债权?
84.如何进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85.如何处理税款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冲突?
86.企业破产程序中新产生的纳税义务应如何定性?
87.不动产交易未完税情况下能否办理过户?
88.司法拍卖中的税费转嫁条款是否合法?
89.税费转嫁条款具体涵盖哪些税费?
90.税费转嫁条款下对于代为承担的税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91.税费转嫁条款导致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时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92.债务人作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给买受人带来的 损失能否作为破产债权申报?
93.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哪些注意事项
94.债务人的资产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95.债务人欠缴出资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
96.以非货币性资产清偿税收债权是否合法?
97.“以房抵税”清偿方式有哪些操作困境?
98.如何避免和化解“以房抵税”清偿方式的争议
99.税务机关能否认定破产程序中的拍卖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从而进行核定征收?
100.如何处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案件的涉税问题?
案例篇
1.浙江金港船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纠纷案
2.吴忠宁燕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与原吴忠市利通区地方税务局行政诉讼案
3.国家税务总局大英县税务局与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佛山市南海广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佛山市天启企业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责任纠纷案
5.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探讨篇
1.当“以退抵欠”遇到“破产抵销”
2.破产企业税务注销新政的突破与思考
3.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理的新探索
4.处理破产涉税事项更具确定性
5.对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理的几点建议
6.解读破产税务问题处理取得的多项进展
7.破产税务的现实图景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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