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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研究] 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历史演进与进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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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1-6-19 06: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税务研究
标题: 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历史演进与进阶路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8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gxNTQ5OQ==&mid=2247495184&idx=1&sn=9832132b9f15542abd31a16300f54bf4&chksm=fe2b9834c95c11228f43c99a55344565607f7381ee779cdd0377ebc9316f6eaf05736588afb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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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 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袁昭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所谓“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领导税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绩,推动了税收事业繁荣发展。新时代,我国经济已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税收也走向现代化的新进程,这对党领导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正确认识并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对推动新时代税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历史演进

(一)革命阶段初步领导(1921~1948年)
中央苏区时期被认为是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开始时期。在国民政府统治下,人民的税收负担沉重,中国共产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提出“取消一切政府军阀地方的捐税”并建立革命根据地带领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将得来的款项作为革命战争经费。后来,因打土豪单一的筹款方式不能满足革命的经济需要,党开始在根据地尝试征税。1928年,在井冈山根据地推行农业税(也称土地税),并采用累进税率的方式征收。赣西苏维埃区域根据分田情况制定土地税征收办法,并尝试征收工商税。闽西革命根据地在1929年提出向农民征收土地税,以县为单位统一征收。各根据地都是分散独立管理,虽然在税率和税目上不统一,但大部分地区都开征了农业税,尝试征收工商税等税种,开始了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初步尝试。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建立,设立财政人民委员部领导税收工作,以税收为主要收入来源,颁布并实施《暂行税则》,主要征收农业税和商业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初步设立财政系统,理顺财政税收在中央和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便于开展财政税收工作。1931~1934年,根据革命形势对《暂行税则》进行多次修改,统一各根据地的税收制度和征收原则,健全税收组织,注重税收宣传。
抗日战争前期,国共合作抗日,外援是陕甘宁边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占比较小,不受重视。中国共产党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实行征收救国公粮政策,以户为单位,根据产量累计征收,可视为一种临时农业税。这一时期,党废除一切苛捐杂税,降低税率,进行统一征收。1939年国共关系发生变化,外援逐渐被切断,边区财政出现困难,为持久应对日军和国军的攻击,需建立稳定的税收制度。1940~1945年,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一方面恢复征收工商业税,主要包括货物税、营业税和盐税等,并多次修改条例,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继续征收救国公粮。因救国公粮本身的不合理性,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出现摊派和抓大头现象,加重了农民负担,1940年,党中央考虑征收农业统一累进税。经过调研、筹备,1944年陕甘宁边区颁布《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以土地平均产量为标准,合并农业税收项目统一累进征收,使得税负更合理,有效激发了农民生产热情。其他革命根据地也先后实施农业统一累进税,内容大致相同。抗战时期,党中央健全税务机构,颁布一系列税收法规,建立税收管理制度,形成较完善的税收体系,推动经济发展。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各解放区领导作战的同时,也积极开展税收工作。一方面,建立健全解放区税务机构,组织开展税收;另一方面,根据抗战时期税收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农业税和工商税条例,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有些解放区修改并继续实行农业统一累进税。这一时期各解放区的税收制度不尽相同,多是党结合实际情况,在鼓励农业和工商业发展的前提下,制定适宜的税收制度,逐步连成一片,基本实现财政税收统一管理,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坚强后盾。
(二)建设阶段确立和曲折前进(1949~1976年)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身份正式对税收工作进行管理,迅速建立统一的税务机构开展工作。党中央确定了税收的性质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以“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划清了与解放前旧社会制度的界限,定位了税收的职责与目标。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统一税收思想认识,建立起新的统一复合税制。这一时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党的主要任务,经济建设也需要税收的支持,各级党政部门都对税收工作高度重视。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一方面表现在委任最好的干部担任市、县的税务局长,迅速组建税务机构,开展税收工作;另一方面表现在党的宣传教育,对税务干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其认识税收的重要性,认真完成税收工作。1958年前后受“左”的思想影响,税收工作也曾出现激进形式,“非税论”思想蔓延,一味追求简化税制从而偏离了实事求是的路线。这一时期各地税务机构并不独立,多次被并入其他部门、裁撤或分设,税收工作曲折发展。此后至1966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期间,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党对税收理论及税收杠杆作用的认识增强,开始注重对税收工作的领导,表现在努力抓好税务干部思想教育,树立对税收工作的正确认识,取得了一些成绩。“文革”期间,税收工作领导权被造反派夺取,税收管理规范制度被破坏,税务系统也遭遇重大破坏,税务干部被调离或下放,税务机构被简并或合并,有些县(区)级税务机构甚至被取消,税收工作遭受严重削弱。这一期间的税收制度被简化为单一税制,只缴纳工商税,税收职能作用被削弱,严重阻碍国民经济发展,仍在工作岗位上的财税部门人员勉力保证着税务工作的运行。
(三)改革开放重塑阶段(1977~2012年)
改革开放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引了方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文革时期“左”的思想进行拨乱反正,对税务机构进行重建,同时重视税收职能作用,为适应经济发展进行税制改革。
首先,各级税务机构从恢复到逐渐单设到升格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同时不断加强对税务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消除“左”的影响,鼓舞税务人员投身到税收工作中,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其次,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体制发生变化,由计划经济成功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经济社会发展趋于向好态势。期间,税收也经历了新一轮改革,税制建设不断完善。1983年“利改税”方案的提出,推动国营企业利润上缴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的实施推动政企分离,逐步过渡到“以税代利”,同时对工商税制进行改革,颁布一系列税收法规,恢复和组建复合税制,适应经济发展。1994年分税制改革全面推行,改革流转税、所得税,调整、撤并和开征了其他税种,建立了双主体税制模式并分设国税和地税部门进行征收管理,初步形成统一规范的税收制度。此后,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制改革仍在不断进行,例如,征收车辆购置税,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等。最后,党在税收工作中发挥着领导作用。1979年财政部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党对过去税收工作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改革开放新时期税收工作进行部署,强调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并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为此,党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税收错乱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妥善处理;对税务干部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加强党领导税收工作的思想意识。1985年《税务专管员守则》和1987年《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要求要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目标,在新时期,党对税收工作的发展规划也作出相应改变,包括推进税制改革、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建设税务队伍、加强税收宣传等,逐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改革开放后,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逐渐恢复至强化,税务干部队伍中党员的数量逐渐扩大,党对税收工作的思想、组织领导逐渐增强。
(四)新时代全面领导阶段(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已然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中坚力量。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地位不动摇,积极主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党的十八大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建主题,各级税务机关积极主动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总局即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并以“六大体系”着眼未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税务总局对标对表提出“砥砺奋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调整税收工作。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阐述十四条基本方略,税务系统认真学习领会其内涵和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并以“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为目标,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新要求,税务总局在2020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新“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并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和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营改增全面推开、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等都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历史启示与现实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未来仍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推动税收事业蓬勃发展。
(一)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历史启示
1.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是开展税收工作的首要原则。税收工作涉及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税收征收管理及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及管理制度、政策执行、税收宣传等,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抓好税收工作,体现着我党的政治执行力和组织力。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就是党要通过党代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制订和审议税收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税收的重要政策和发展战略,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规划,统筹推进税收改革,加强各级税务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制度,严格监管,保证税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坚持好、服从好、维护好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政治保证。其中,把党建设好、建设强是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高党建地位,突出党建引领的重要作用。税收现代化是税收工作正在奋斗的目标,是税务总局紧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提出的。税收现代化建设以“六大体系”为指引,并在学习贯彻党代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持续充实完善。2020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以完善新“六大体系”和提高“六大能力”推进税收现代化,是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2021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以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聚焦“新、精、进”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提升“六大能力”、改进健全“十大举措”。值得注意的是,在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始终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主线,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引领作用,强化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现实意义
1.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才能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税收现代化是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提出的,是税务总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八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税收事业未来发展作出的规划。这既是税收与国家决策部署相结合的体现,也是税收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的表现。党领导税收工作百年以来,税务机构逐渐发展壮大承担更多责任,税制改革顺利推行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税收征管水平逐渐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逐步加强……这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税收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新时代,党对税收工作有了更高要求和新的部署,税收现代化要朝着高质量发展目标前进。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以新“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为目标,稳步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税收力量。
2.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税收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税收改革在每个时期都体现着经济发展的特征。税制的调整改革、税收征管服务体系的建设变革、税务机构改革等都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来,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经历了确立建设、曲折破坏、重塑强化的过程,期间虽有税收改革偏离之处,但都及时纠正,整体上的税收改革是沿着正确方向进行的,是适应并助力经济发展的,是与国家发展方向保持一致的。税收改革的推行实施离不开党的领导,党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为税收改革保驾护航,才能顺利推动国营企业“利改税”、分税制、取消农业税、减税降费、营改增、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等重大改革的完成。新时代,税收改革亮点突出,提速加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这既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结果,也是税收工作政治性的体现。税收改革关系重大,以前的经验告诉我们,永远跟党走才是正确的道路,未来仍要继续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将税收改革与国家大局紧密联系,创造性地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新时代加强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实践路径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国外形势复杂多变,要提高税收治理效能,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就一定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税收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首要原则。新时代,税收事业的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税收制度改革顺利推行,税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税收朝着匹配国家治理体系的目标奋进,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税收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因此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尤为重要,首要遵循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十八届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税务部门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在系统内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廉洁从税,取得了很大成绩。新时代,面对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提高国家治理水平是应对之策,这需要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填补。为此,税收工作必须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是党一贯遵循的工作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赋予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深的内涵,同时将其提升到党治国理政重要原则和做好经济工作方法论的新高度。稳中求进重点在“稳”和“进”上,具体到税收工作体现为坚持底线思维,做到改革平稳、税收稳增、队伍稳定、风险稳控。
一方面,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这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才能战胜困难,不断取得胜利。坚持底线思维,要守好底线,具体到税收工作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定政治信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底线思维,要强化风险意识。在开展税收工作时,要科学预见税收发展形势,预判可能遇到的风险挑战,做实做细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当然,在税收工作中坚持底线思维,并不是畏首畏尾,而是要以忧患之心抓发展,从坏处准备,争最好结果。
另一方面,把握税收工作在平稳推进中有所作为。新时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下,税收事业蓬勃发展。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到改革平稳推进,但不可盲目求快而忽视税收稳定。要推动税收收入质优量增,既要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也要做好组织税收收入的本职工作。要保持系统内队伍稳定,为基层税务干部减负,善用科学技术推进精准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要处理好税务机关与市场主体的关系,继续改善服务,强化规范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便民化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推进党的建设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是新时代税收工作的重点,党的建设水平决定了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新时代,税务要以新形象、新作为,积极主动承担起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责任,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党的领导,更需要提高税务系统党的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首先,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为导向。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开展税收工作首要坚持政治原则,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效率、高标准的工作原则建设税务机关。要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压实税务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分工要求,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落细党的政治建设任务。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开展税务系统专题学习和领导干部培训,强化税收理论学习,强化税务干部党性教育,提高思想建设质量。
其次,加强税务系统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经历机构改革,原税务局党组改设党委,“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制度体系也有了新的内容,各税务局党委依据新的工作规则推进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要持续完善党建机制体系,以党章党规为依据,优化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持续推进税务系统“事合、人合、心合、力合”的“四合”建设,巩固完善强化“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推进党建与税收工作的深度融合。税务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更多体现在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税务系统党的建设不可忽视的部分。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税务干部对党忠诚的思想教育,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助力税收改革攻坚克难取得新成效。
最后,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党建主题,将严的基调持续推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事业关键在人,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国家长久发展的保障。税务系统更要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对违法乱纪行为零容忍,严处罚,依法征税,依法治税,时刻保持警惕。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蔓延,加大力度推进税务系统反腐败斗争,完善执纪问责机制。此外,着力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四)提高党对税收工作领导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共产党是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阐释了党在领导一切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应注重提高党领导税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改进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方式。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在党领导税收工作中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评估决策,多用协商的方式进行;以坚持群众路线为依据,在党领导税收工作中,要善于联系群众,深入一线调查,真实掌握群众意愿,改进执法方式,让群众主动参与到税收工作中来。
二是提升税务领导力机制建设。税收工作不仅表现在组织税收收入上,更多表现在如何使市场主体、纳税人、税务机关保持良好关系,如何改革税制最大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如何完善税收治理结构、提高税收治理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何与其他机构保持工作衔接、协调合作,等等。税收改革逐渐深化,对税收制度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税务系统“四合”建设,统筹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提升税务领导力的新机制,也是对党领导税收工作的强化。
三是增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力。促进税务领导干部提高主动学习新本领的意识,勇于自我批评与改进;增强创新能力,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善用科学新技术,更科学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地推动税收工作;增强责任落实能力,科学安排,合理分工,坚持不懈地做实做细各项税收工作。
四是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要推进税收立法进程,做到有法必依,提高依法治税的权威性;要做到切实加强精确执法,以税收法规为依据,统一规范税务执法;要培养和加强法治思维,提高党领导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税收治理的法治化。
(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税务研究》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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