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24
  • Tax100会员 33305
查看: 401|回复: 0

【热点问答】财产与行为税是否应合并申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855
2021-6-17 01: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财产与行为税是否应合并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00835&idx=4&sn=2ef51ffbc74a61db10e5daf41770daba&chksm=fc1977dccb6efecaee92d1f84107c112e9684d8eb738d2232cea41043591a3fee7e407c0c4c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6
二维码: -





财产与行为税是否应合并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来源:宁夏税务网站)

编辑:王芳 | 责编:杨凯 | 审核:程珍荣
498_162386312732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