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66
  • Tax100会员 32664
查看: 338|回复: 0

【小云说税】企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246
2021-6-14 16: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小云说税】企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1963891&idx=4&sn=de7ca99ce548c738d99a9cb40f7fcbe0&chksm=8b497663bc3eff7529dcff17b2386358884cc32e2675883410c72f8ef0ecaa44616cb251de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1
二维码: -




问:企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问:在建筑工地搭建了供工人休息的棚子,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 )规定:“二十一、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税种政策在纳税申报上有何要求?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END
精彩推荐
?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操作指引
?为什么要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来源:云南税务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251_162365940756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