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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 | | 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8号 |
|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重点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12号【税乎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目前无延期政策】 | |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53号【税乎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目前无延期政策】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 |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
|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税乎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目前无延期政策】 | |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1号 | |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 | |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24号【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本政策已延期】 | | |
| | 《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1号 | | 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