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3 11:46 编辑
快讯!BVI经济实质法案实施细则将于7月16日出台! 作者: 沈梦晗 内容来源:税研社
笔者从BVI政府驻亚洲代表处获悉,BVI经济实质法案实施细则的讨论稿已经成型,终稿最快会在今年的7月16日出台。实施细则会对法案的条文进行详细的解释,以便企业遵照执行。
据笔者与代表处官员的沟通,经济实质法案中有如下几点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1.控股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
据官方口径解释,纯控股公司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被认为是满足经济实质法案的要求: 1) 有注册的办公室(registered office)
2) 有注册的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 BVI官方进一步解释,目前所有在BVI的控股公司其实都已经具备上述条件,因此无需再做任何动作去满足经济实质法案。也就是说,目前在BVI的控股公司已经自动满足了经济实质法案的要求,不需要做额外的工作。这一点在之前的法案中没有明确的说法。目前看来,BVI的实际操作口径比开曼对于控股公司要求的简易测试(reduced test)对投资人更加友好。
2.企业如何证明自己的经济实质
对于如何证明在当地有经济实质这个问题,BVI官方的口径为: 1)物理存在(physical presence)
2)在当地发生经营行为(activities occurs) 另外,企业至少需要由一名当地居民(local BVI resident director)作为公司董事,具体需要多少个当地董事没有具体要求,但是需要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对于办公室,举例来说,可以是在注册代理人的办公室里面的一个小隔间(但是需要与企业经营规模相匹配)或者是共享办公区。公司的相关档案必须在BVI存放,这些档案包括人事、财务以及税务等。
3.经济实质的申报
1)经济实质申报是年度申报,年度是指为期12个月的财年;
2)可以由注册代理人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填报经济实质信息,但最终责任由负有申报义务的相关实体承担;
3)第一个申报期(2019年所属期)的申报需要在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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