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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税收] VIE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股权收购案例税务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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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跨境税收
标题: VIE互联网平台企业实施股权收购案例税务简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2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E2MjcxMQ==&mid=2649395541&idx=1&sn=9fd01fc7423807ec2553ec7a3ed89f63&chksm=f2bfabedc5c822fbb28d7272cc445c82dc93f83c01c91b6845ab75668e0359123d2d4de603a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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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间接转让境内VIE结构
是否构成股权转让?
本文三个案例的启示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反垄断法》发布国市监处【2020】26号、27号、28号三个处罚决定书。这三个案件的共同点是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收购方,对协议控制下(以下简称,VIE架构)的股权收购,涉及间接股权转让、境内股权转让等情况。本文通过以上案例通报情况,从税收角度简要评价收购中的税务特点。

案例一: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
交易情况:2014年3月,阿里巴巴投资通过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认购了银泰商业9.9%的新股股权(约2.2亿股)和可转换债券(对应可转为上市公司约4.6亿新股)。2016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将可转换债券转成股份,转股后阿里巴巴投资持有银泰商业约27.83%的股份。2017年3月,银泰商业进行私有化并于2017年6月完成股权交割,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增加至73.79%,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6号)

点评:以上交易过程是通过收购方购买新股和可转债取得少数股权27.83%,再通过私有化清退中小股东达到控股的目的,整个过程从2014年到2017年历时三年。从税收角度看取得增发新股,不属于股权转让,银泰商业股东不需要按照间接股权转让缴税,同时私有化清退中小股东,也可以理解为银泰商业回购中小股东股权,应由被清算股东按清算所得缴税。根据目前的税收文件该回购过程很可能不构成间接股权转让。以上收购模式是相对于境外间接股权转让外的另一种模式,关键判定标准是股权回购是否构成转让。如果不构成股权转让则回购模式在税负上有一定优势,但是时间较长,且私有化过程补偿款可能代价较高。
  
案例二:阅文收购新丽传媒
交易情况:本交易为股权收购。2018年8月13日,阅文与曹华益等签署购股协议,以51亿元的现金和约104亿元的阅文股票作为对价,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2018年10月31日,新丽传媒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7号)

点评:以上股权收购中,被收购企业股东是股权转让方,而被收购企业对于境内业务的控制方式不是股权控制,是VIE协议控制。规范间接股权转让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第一条,“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是指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境外企业股权及其他类似权益(以下称股权),产生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同或相近实质结果的交易,包括非居民企业重组引起境外企业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形”。本案例中的VIE协议控制权是否属于“股权其他类似权益”,是否构成间接股权转让,这一定性尚待明确。从目前公开的间接股权转让案例中看,似乎还非常少见间接转让VIE企业控制权的征税案例。
  
案例三: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
交易情况:本交易为股权重组,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交易前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8号)
第一步:2020年5月13日,丰巢网络与中邮智递原股东浙江驿宝签署《标的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中邮智递0.1%股权,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8号)
  
第二步:中邮资本、成都三泰、浙江驿宝、明德控股、丰巢网络与丰巢开曼签署《减资协议》,除丰巢网络外的中邮智递原股东退出公司,减资完成后丰巢网络持有中邮智递100%股权。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8号)
  
第三步:丰巢开曼等与中邮智递原股东签署《丰巢开曼股权购买协议》和《丰巢开曼股东协议》,中邮智递原股东合计购买丰巢开曼28.68%股权。如下图所示:

(来源:国市监处【2020】28号)
  
点评:以上换股重组采用的还是退股加重新投资入股的方式进行重大重组。首先是转让0.1%的股份,然后其他99.9%的股东全部退股,最后在开曼公司层面再投资入股。这里就需要比较中邮智递的原股东直接转让蜂巢网络股权给蜂巢开曼,换取蜂巢开曼28.68%的股权,与以上退股再入股相比有什么差异。根据税法,退股清算和股权转让都是用公允价值减股权计税基础计算清算所得或转让所得,两者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尚不明确的环节,或者采取以上重组方案也许基于其他商业考虑。

以上VIE互联网平台企业跨境股权转让中,通常会涉及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的问题,这类跨境税收业务具有较大难度,必须通过严谨专业的学习才可能掌握,在此向希望深入了解跨境间接股权转让的同学推荐学习以下非居国际税收系列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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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介绍:古老师系北京国际税收专业研究者,实务专家,讲授《非居民国际税收系列》、《反避税与转让定价18讲》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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