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04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533|回复: 0

[社保] 甘肃人社局 关于印发《甘肃省人社厅推进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216
2021-1-20 10: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329.jsp?trid=40013&rscid=983
发文单位: 甘肃人社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甘肃人社局 关于印发《甘肃省人社厅推进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1-1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甘肃人社局
关于印发《甘肃省人社厅推进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人社办发〔2020〕73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甘肃省人社厅推进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经第17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甘肃省人社厅推进人社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人社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大力度推进“不来即享”,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到人社部门办事“多地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甘肃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0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工伤事故备案”等7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省内通办”,实现“失业登记”等16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实现“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的应用。2021年底前,实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等14项人社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2年6月底前,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2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2022年底前实现“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1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二、办理模式
(一)深化“全程网办”。依托省政府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没有特殊环节、要件相对简单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同时要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
(二)拓展“异地代收代办”。
1.建立异地办理流程。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的“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由归属地审批部门对报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并通过邮件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同时,建立异地收件、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确保收件、办理两地权责清晰、高效协同。
2.建立地区间“异地代收代办”合作机制。在全省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主动与劳务输出输入集中地及周边城市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及委托授权、互认互信制度,通过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展异地视频会商收件,点对点开展“异地代收代办”,打破政务服务地域、层级限制,拓展联办通办范围和深度,进一步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
3.畅通邮政寄递渠道。完善省社保经办大厅、省人力资源市场等经办大厅的邮政寄递收件设备和管理机制,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寄递资料。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与邮政寄递深度融合,审批部门确需收取原件存档、不便异地打证事项,用“快递跑”取代“群众跑”,助力“一次办成”。
4.鼓励开展“无差别办理”。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办事频率高、办件量大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统一规范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事项标准最小颗粒化。按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成本、减跑动的原则,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优化再造服务流程。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建立统一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的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提升审批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三)优化“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减少申请人办理手续和跑动次数,改革原有业务规则,整合申请人多地办理流程,改由一地受理申请、各地政府部门内部协同,申请材料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事项办理模式。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推进“跨省通办”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与人社部相关司局沟通对接,逐一明确本处室、单位负责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推进路径和完成时限。同时,按照既定业务模式和时间节点,提出业务需求,快速推动“跨省通办”工作落地。(各有关处室、单位负责,2020年12月5日前确定事项办理模式并报厅政策法规处)
(二)完成2020年“省内通办”事项。实现“工伤事故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与解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7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的“省内通办”。(厅信息办、省社保局、省鉴定中心、省人才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三)完成2020年“跨省通办”事项。实现“失业登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就业创业证查询、核验”、“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核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核验”16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厅信息办、省就业局、省社保局、厅职建处、省鉴定中心、省考试中心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四)完成2021年“跨省通办”事项。实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工伤事故备案”“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社会保障卡申领”“社会保障卡启用”“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14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厅信息办、省社保局、省鉴定中心、省人才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五)完成2022年“跨省通办”事项。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3项人社领域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省社保局负责,厅信息办配合,2022年6月底前完成第1、第2项,2022年12底前完成第3项)
四、服务支撑
(一)强化数据共享。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统一受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数据共享需求,除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等外,一律面向其他部门提供履行职责需要的数据共享服务。结合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将更多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人社数据纳入共享范围,依法有序推进人社政务数据向公证处等公共服务机构共享。(厅信息办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持续推进)
(二)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国办电子政务办、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印发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建设规范》,依托省一体化平台,做好人社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区建设。(厅信息办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持续推进)
(三)设置通办专窗。在省社保经办大厅、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充实人员队伍,加强经费保障,配齐必要设备。同时加强厅系统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窗口人员“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能对常见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指导申请人补齐补正,提升代收代办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做到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省社保局、省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厅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配合,2020年底前设置好专窗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四)统一业务标准。按照“应减尽减”的原则,优化调整人社领域“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的业务规则,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持续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办理要素,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相关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
(五)实现“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的通用。对照省政府高频电子证照动态清单,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卡”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共享应用,推进社保卡电子证照依托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共享应用。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厅信息办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
(六)推进网上“一口申报”。按照网络支撑、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五统一”要求,全面推进厅网上办事大厅与省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实现关键过程数据、结果数据协同共享,厅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供互联网申报入口。(厅信息办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持续推进)
(七)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应用。厅办公室、信息办会同电子印章管理部门,利用全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刻制相关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所需电子印章,实现电子印章在网上预审、制证发证环节的全面应用。(厅办公室、厅信息办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
(八)持续增加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端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提升“甘快办”服务能力,优化政务服务“旗舰店”功能,持续增加甘肃政务服务网移动端人社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提升相关事项办理的深度和广度。(厅信息办负责,相关处室、单位配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厅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推动任务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上手,并指派专人负责,按照方案要求抓好任务落实,积极与人社部对口司局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清单事项具体政策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市州的业务指导,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有关处室、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梳理与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中“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不相适应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国家部委提出修改建议;对涉及执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推动省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细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并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实现无缝衔接。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工作督查制度,厅政策法规处、督查处、机关纪委要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对任务没有落实或推动不力、影响全厅整体工作进度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确保人社“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推进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保经办大厅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及应用,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体会到“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同时通过“12333”热线、厅长信箱等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附件:1.人社领域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7项).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人社领域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33项).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1.人社领域高频政务服务“省内通办”事项清单(7项).doc

23 KB, 下载次数: 21

2.人社领域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33项).docx

17.13 KB, 下载次数: 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