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6〕278号)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