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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 甘肃省外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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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8 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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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兰州新区税务
标题:
办税指南 | 甘肃省外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操作流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TM0MzA0Mg==&mid=2247489110&idx=1&sn=bae38747ff976efaa055b43a0ec7c243&chksm=e94ea07bde39296dcfbe27155b88ebfdd9fb5b99fc69ce44e22c100b1818c15e5c78429b753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07
二维码:
-
温 馨 提 示
从2020年12月起,甘肃省外企业在兰州新区进行跨区域经营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申报、预缴、完税凭证打印、核销反馈均可以在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
完成,无需前往兰州新区税务局进行现场办理。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开具完成后,便可以登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后续业务。
01.
第一步: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
建议使用
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在搜索栏内输入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
然后进入;
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gansu.chinatax.gov.cn/后进入。
点击左上角的
登录
选项,选择
外省企业登录
,外省报验户,输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上的联系人或经办人的手机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
02.
第二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点击
未报验
,找到需要报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点击确定,已完成报验的可以选择已报验直接登录。确认编号后点击下一步,对所报验的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
提交选项
进行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即可完成报验。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时一定要填写跨区域经营地的街道乡镇,目前
兰州新区税务局所辖范围为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的中川镇、秦川镇和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的西岔镇
,由于部分省份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无法选择到街道乡镇一级,该类报验户提交报验后请拨打兰州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电话0931-8257573或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客服热线0931-8112366,工作人员将为您手动调整。
03.
第三步:预缴申报
完成报验后,选择
已报验
,找到需要办理业务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编号,点击进入,然后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点击主页上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选择需要申报缴纳税款的月份,然后点击确定。
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写该表过程中需注意区分预缴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需区分该项目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
纳税人类型
计税方式
开具发票税率
预征率
预征增值税
企税计税依据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
9%
2%
销售额/1.09X0.02
销售额/1.09
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
3%
3%
销售额/1.03X0.03
销售额/1.03
小规模纳税人
/
3%
3%
销售额/1.03X0.03
销售额/1.03
小规模纳税人
/
1%
1%
销售额/1.01X0.01
销售额/1.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文,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填写完增值税预缴表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增值税预缴表的信息填写附加税预缴表,纳税人只需要确认即可,金额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跳转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若遇跳转失败或退出,可以通过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进入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征额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千分之二),填写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不含税),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
04.
第四步:税费缴纳
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纳,目前外省企业跨省预缴税款建议选择银联缴款、支付宝/微信缴款、银行柜台缴税凭证缴税。后续三方协议缴款功能完善后可以选择使用三方协议缴款。
支付宝/微信缴款需使用支付宝/微信所绑定的银行卡内的钱,不能使用微信零钱和支付宝余额宝内的钱,绑定的银行卡为农行卡时缴款失败建议更换绑定的其他银行的卡。
使用银联交款需先安装银联缴费插件,然后输入银行卡号进行缴纳,银行卡为农行卡时缴款失败建议更换其他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缴纳。
05.
第五步:完税凭证打印
缴税完成后,返回主页,在
搜索栏
内输入
表格
然后搜索,进入
完税证明开具(表格式)
模块,找到需要开具的完税凭证,勾选后点击开具,选择立即下载,即可下载电子版的完税凭证,如下图所示。电子版完税凭证与纸质版完税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下载后遇到数据显示不全。如下图所示,在完税证明补打模块内从新下载即可。
06.
第六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反馈
跨区域项目经营结束后,可以在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进行
反馈核销
,点击电子税务局主页上的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自动受理通过。纳税人只需自行下载受理通知书和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即可。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编发: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 顾振雅
来源:第一税务所 宋晨
微信公众号:兰州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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